恶意逃债无处逃 石狮法院建立“三全”失信惩戒体系
“老赖”头上戴“紧箍” 恶意逃债无处逃 石狮法院建立“三全”失信惩戒体系 本报讯 (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叶少波)今年以来,石狮法院通过深入探索和大胆创新,建立起“三全”失信惩戒体系,通过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和全过程透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给“老赖”戴上“紧箍”,让他们在社会上无处可逃,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媒体公布 让“老赖”家喻户晓 在打击“老赖”的过程中,石狮法院有效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构建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维立体”公布平台,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石狮法院定期在泉州晚报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在当地电台使用方言插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增强对本乡本土的覆盖和渗透。该院还通过官方网站和干警个人手机微博、微信转发等自媒体,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捷、广泛、高效传播。 通过全媒体公布失信“老赖”个人信息,石狮法院让他们真正成了家喻户晓的反面典型。 全方位曝光 向“老赖”悬起诚信利剑 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的基础上,石狮法院还搭建起“市中心-法院门口-社区-镇-街道办”一条龙曝光平台,在当地人流最集中的地方利用LED屏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他们布下“天罗地网”,使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此外,石狮法院社区(村)法官利用每周定期到社区(村)法官工作室办公的时间,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宣传单带到该市127个社区(村)发放,并在社区(村)公告栏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方位、多维度的覆盖,真正在“老赖”面前悬起了一把诚信利剑,取得了显著效果。 全过程透明 让机制在阳光下运行 为防止侵权性公布,避免消极执行、选择性曝光等问题,石狮市法院出台了一整套完善、透明的措施,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内容、流程等,注重规范操作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规程中实现全程透明、阳光公开,并建立长效机制。 为鼓励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石狮法院对已经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及时在名单中予以撤销,并实行庭领导和专职执行廉政监察员“双审制”,做到严格把关、程序合法,避免人为撤销、随机撤销、任意撤销。 “三全”失信惩戒体系建立以来,威慑、惩戒、引导功能逐步显现,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明显提高。今年4月20日至8月13日,在石狮法院陆续公布的70名石狮籍失信被执行人中,有14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金额357万余元,到位金额127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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