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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许文龙 谢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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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终点并不只有死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重生。昨日,本网报道19岁的四川宜宾女孩张腊梅在惠安遭遇车祸脑死亡,家人将其肝、肾等人体器官无偿捐献出来,帮助更多不幸的家庭。记者从泉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腊梅捐献的器官已于昨日凌晨两点,移植给了3个人(2人肾移植,1人肝移植),移植手术成功。一位八旬老者看到报道后,特意从石狮乘车来到惠安,就为了在腊梅的遗体前深鞠一躬,表达对她的敬意。
腊梅遗愿达成 器官帮助三人
昨日,一个令人欣慰的消息传来,腊梅捐献的器官已于昨日凌晨两点,移植给了3个人(2人肾移植,1人肝移植),移植手术成功。
“能够帮助其他不幸的家庭,这也符合她的愿望。”听闻器官手术移植成功的消息,腊梅的父亲张光辉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心理有了些许的安慰。他觉得,好像女儿并没有离开,还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八旬老者感动 登门表达敬意
昨日,腊梅及其家人的善举经过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许多市民对腊梅及其家庭的不幸遭遇深感痛心,也被他们无私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不少网友看到报道后留言:“感动,感谢,天使一路走好。”
身在石狮的八旬老者洪老伯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告诉记者,他看到腊梅的报道感动得留下了泪水。“我要去她的遗体前深鞠一躬,表达我对她和其家人的敬意。如果她遗体已经被火化,我也要在她的骨灰面前行个大礼。”他深情地说。
昨日中午,洪老伯冒着酷热的天气,从石狮客运站搭乘客车,来到惠安螺阳镇,找到了腊梅的家人。因殡仪馆已下班未能如愿,他只能在腊梅的遗像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你们一定要坚强,好好地替腊梅活下去。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过来看你们的。”他安慰着仍沉浸在悲痛中的腊梅家人,还拿出200元让腊梅的家人帮忙做一个花圈,表达自己的敬意。
市民意识改变 自愿捐献增多
记者从泉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自2011年6月我市出现首例器官捐赠以来,目前全市登记自愿捐献器官(眼角膜)人数75人,其中成功捐赠7例,年龄最小的4岁,最大的46岁。除此之外,目前全市登记自愿捐献遗体人数161人,成功捐献8例。
“器官、遗体自愿捐献登记数每年有所增加,但是上升的趋势不是很明显。”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剑明介绍,近年来广大市民的意识在慢慢改变,越来越多人认为死后将器官、遗体捐献出来,不仅能拯救其他不幸的人,也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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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赠的具体流程
“器官和遗体捐赠的流程基本相同,只不过器官捐赠主要是帮助需要的人,而遗体捐赠更多是流向医学院校,用作科学研究。”黄副会长介绍,市民如果想要捐赠器官或遗体,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填写捐献自愿书,并在捐献机构进行登记。
遗体捐赠只需联系接收单位,等合适时机在家属的见证下移交遗体。而器官捐赠,则需要达到待捐状态、进行捐前评估,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在进行器官获取见证后,恢复遗体原貌,再交由家属进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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