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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上班工作没了 员工状告公司非法解除合同败诉

qz.fjsen.com 2014-10-14 10:38:5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酒后上班 他的高薪工作没了

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状告公司败诉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陈某上班过程中,被查出喝过酒,这犯了公司的大忌,他因此丢掉了一份月薪8000多元且无固定期限的工作。陈某以公司非法解除合同为由起诉公司,然而还是败诉了。

案情

无固定期限合同

他仍被解雇

2007年3月份,某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式成立。3个多月后,陈某成了公司一员,岗位为“主修工”。

这份工作着实不错。从一开始,陈某就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即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没出现特别的意外,陈某可以把工作干到退休。

未承想,2013年4月8日,公司向陈某发出《关于陈某的处分决定》的通知,决定自当日起,解除公司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意味着他丢掉了这份工作,此时他的月薪已达8350元。

陈某的岗位不可谓不重要,为何公司不要这么一位老员工呢?

按照公司的说法,陈某系酒后上班,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

但陈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变相剥夺他的劳动权。于是,他将公司告到泉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并未获得支持。去年6月份,他将公司起诉到泉港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公司继续履行与他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发他自2013年4月8日起至开始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止的工资,并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公司

员工酒后上班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在公司看来,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陈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公司称,双方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雇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无需提前通知即可解除本合同:①严重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公司规章制度,按规定可以解除本合同的”;第十二条:“禁止使用药品和酒精的政策:1.雇员不得在酒后(酒精浓度超标)或服用任何影响安全操作的药品后进行工作或为公司从事业务活动……2.为执行上述规定,雇员在此同意公司及其代表对公司场址内雇员的办公室或工作场所进行合理的检查。同时,雇员同意在工作时间接受公司要求进行的与任何违禁药品或酒精有关的测试”。2011年12月5日下午,陈某与其他员工接受了公司组织的对《酒精药物政策》小册子(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和年度公司核心政策声明内容的培训,其中,《酒精药物政策》小册子内容中载明:违反酒精药物政策的,将根据个案确定纪律处分,可包含解除劳动合同,测试结果超过本文件所规定的标准时(包含随机、事中、事后三种测试的测试结果),将解除劳动合同,举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20mg/100ml。

公司表示,2013年3月18日上午9时40分,陈某在上班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规定的工作场所范围内先后两次接受公司的酒精测试(酒精呼吸机),并在公司提供的《酒精和药物政策实施随机测试同意书》上签名,测试结果:酒精浓度分别为47mg/100ml、37mg/100ml。公司当即将陈某带到医生处采取血样检查,经医院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酒精浓度为65mg/100ml。

法院

解雇系合法

公司打赢官司

据悉,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经营着石化产品等,对员工酒后上班、在工作场所饮酒等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

经审理,法院认为,陈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2013年3月18日他酒后上班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予以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约定的关于酒精问题的条款,可以作为判案依据。陈某酒后上班的行为,依劳动合同约定和公司的行业要求可认定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形,公司解除其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具有合法性。因此陈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均与法不符。

法院一审判决陈某败诉。陈某不服,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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