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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湾河口湿地被蚕食 洛阳桥下垃圾堆积已半年

qz.fjsen.com 2014-11-06 08:26:35 徐锡思 陈斯红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洛阳桥下工地垃圾堆积已有半年

北迎宾大道项目工地被指是垃圾源头之一;养殖户刘锦树是“搭便车”造了路;对此,施工组负责人否认。

今年10月海都报曝光的水泥沙袋堆积现象至今没有改变

东南网11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陈斯红 谢向明)“那片被破坏的滩涂,正是在洛阳古桥的保护范围内,今年5月份,我就发现了,曾到各部门反映过情况,没想到,还是制止不住。”昨天上午,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主任吴艺娟看到海都报报道后,也来“曝料”说,希望这次的报道能推动执法部门采取实际行动,恢复原貌。

泉州湾河口湿地是全国少有的自然保护区,此处的洛阳新桥和洛阳古桥之间,原本是一整片美丽的滩涂。最近一个月,却被人为填出一条“路”,将这片滩涂一分为二。事件曝光后,引起多部门关注(泉州湾河口湿地遭填滩造路 工程车进出红树林被蚕食)。

昨日,海都记者继续追访,有人指出,造路使用的建筑垃圾,部分来自北迎宾大道的工地。对此,北迎宾大道项目指挥部施工组负责人否认称,工地回填的垃圾都在经过审批的红线范围内。

【知情者说】

桥南社区村民刘阿伯:

新桥下的建筑垃圾,把滩涂占了20多亩

昨日上午10点半,记者再次来到洛阳桥畔,刚好是涨潮时间。这里原本应是一整片滩涂,遇涨潮时,则是一整片碧波荡漾的水面,可是现在,水面被一条从洛阳新桥中段延伸而来的、土黄色的“路”,一分为二,十分碍眼。

桥南社区村民刘阿伯说,村里世代都有人在这里养海鲜,没听说过一定要破坏滩涂,才能保护养殖的鱼虾。如今,承包给养殖户,出现这样一条“路”,“确实有点不应该”。他投诉道,洛阳新桥下,有一大堆土方和建筑垃圾,把滩涂占了20多亩。

“这里怎么多了个码头?”昨天,在泉州洛阳古桥中亭,安徽人王先生给老乡介绍景点,突然发觉这里与他半年前来时相比,有些不对。再一细看,原来是用建筑垃圾填出来的一条“路”,“真是破坏风景!”

市文管所主任吴艺娟:

今年5月就反映过情况,可就是奈何不得

昨天上午,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主任吴艺娟“曝料”说,今年5月份,她就接到了工作人员报告,说洛阳江面出现一些土方和建筑垃圾。“我马上赶过去看,建筑垃圾主要集中在新桥下面,还没现在这么多”。

吴艺娟说,作为洛阳古桥的业主单位,市文管所没有执法权,她于是向文保执法部门、湿地保护区管理处、洛江区文体局、万安街道、桥南社区等多个部门反映了情况,希望能够有人出面制止。

结果让她很失望。“其实都查得很清楚了,一个是北迎宾大道项目工地,一个是养殖户,就是奈何不得!”按照洛江区文体局的要求,肇事方应该把被破坏的滩涂恢复原貌,但是最后的执法力度却让人心寒——不仅国庆节前就被发现的白色沙袋,至今还在,而且,要怎么把高达2米多的“路”挖掉,“想想就头疼,只能干着急。”

【记者追访】

桥南社区居委会:

破坏滩涂的肇始,应该是周边工地

造路用的建筑垃圾到底哪来的?目前,站出来承认的仅有养殖户刘锦树一人。但是,他又说,把所有责任扣在他头上,“很冤”。

刘锦树说,他用来造路的渣土,是花钱买的。卖土给他的,是一家土方车公司。记者昨日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郭先生,他说,“每车30元,我们只负责把土送到路边,至于怎么会被运进去修路,我就不知道了。”

郭先生还说,大约是10月8日,他们将渣土从北迎宾大道二标段工地运出来,当时,他只给刘锦树运送了20多车,“明显不够修那条路,(刘锦树)应该还请了其他车队帮忙运土。”

桥南社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分析说,刘锦树可能是看到工地附近、来自北迎宾大道项目的土方和建筑垃圾越来越多,干脆就“搭便车”修这条路,保护自己的鱼塘;而破坏滩涂的肇始,应该是周边工地,是某些工地在回填垃圾时,没有把入口管理好,一些土方车就跟着往里倒,日积月累,就堆得很高了。

北迎宾大道项目指挥部施工组负责人:

一直在红线内回填垃圾,不可能占用滩涂

按上述说法,北迎宾大道项目工地成了垃圾的源头之一。对此,北迎宾大道项目指挥部施工组负责人昨天矢口否认。他说,北迎宾大道项目进行到洛阳桥段,施工确实会影响到湿地,但已经征得了省林业厅的同意,并将其中一块滩涂(原本是村民的鱼池),征收移交给了指挥部。“我们的施工红线距离旧路边缘有30米,在红线内回填垃圾,尚且都填不完,怎么可能堆放到外面去?”

“况且,洛阳桥互通路段的施工内容主要是建设高架桥,施工没有产生大量土方,不需要占用河面滩涂。”该负责人说,在红线范围外出现的土方,到底来源哪里,他也不清楚,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清楚,以正视听。

“填滩造路”调查进展将上报市政府

将通过海域图的坐标比对,确认造路区域是否侵入湿地保护区;海洋渔业部门和湿地管理处“谁是执法主体”,有待进一步认定。

前日的现场调查,目前进展如何?昨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海洋监察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支队正在对造路区域是否为湿地保护区进行认定,还需要通过海域图的精准经纬度坐标比对。

此外,海洋渔业部门和湿地管理处究竟谁应作为“执法主体”,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泉州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科负责人昨天表示,他们将把相关情况整理出来,上报市政府,希望能尽快明确责任单位和执法主体,协调各部门采取行动,保护好洛阳桥,“既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海丝重要考察点,不能任由情况继续恶化”。

【部门说法】

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科:

将上报市政府,希望能尽快协调各部门

记者昨日了解到,泉州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也介入了调查,上周还传唤了相关人员作了笔录,但还是无法给出一个说法,“这个事情真挺复杂,没有结案之前,无法接受采访”。而且,北迎宾大道项目建设,在审批时并没征询文物部门的意见,“先天不足”导致后期无法做好防护措施。

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科负责人说:“基本情况已经摸清了,但是怎么处理,我们也很头疼。”他说,破坏事实明显,就在现场摆着,各界也都在关注,他都记不清楚自己跑了几趟,却始终无法跟其他相关部门一起拿出解决方案。

该负责人说,接下来他们将把相关情况整理出来,上报市政府,希望能尽快明确责任单位和执法主体,协调各部门采取行动,保护好洛阳桥,“既是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海丝重要考察点,不能任由情况继续恶化”。

海洋渔业部门和湿地管理处:

谁是执法主体,还有待进一步认定

前日的现场调查,目前进展如何?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海洋监察科。海监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支队正在对土路区域是否为湿地保护区进行认定,还需要通过海域图的精准经纬度坐标比对。

该负责人说,一般海域的执法主体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但因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属特殊区域,如果认定该区域属湿地保护区,那么执法主体首先应为湿地管理处,如有需要,再由支队进行配合。

而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却认为,如果出现的是破坏红树林等行为,确实是由林业部门进行处理,但像这种破坏海域、侵占海滩的行为,因为这块湿地同时也是海域,执法主体还应该是海洋渔业部门,管理处负责配合。

快刀短评

关于“谁是执法主体”的争议尴尬了谁

根据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主任吴艺娟的“曝料”,填滩造路的源头竟然可以追溯到半年前,听起来令人震撼,更让人心痛!

半年之久,面对肇事者堂而皇之破坏湿地的行为,“没有执法权”的管理部门只能“头疼,干着急”,而有“执法权”的一些管理部门,眼下却正在争议“谁是执法主体”、谁该是配合方,如此局面,说起来未免有些滑稽,更让市民心生寒意。

如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科负责人的说法,工地建筑垃圾填滩,养殖户私自造路,对泉州湾河口湿地“破坏事实明显,就在现场摆着,各界也都在关注,他都记不清楚自己跑了几趟”,可为什么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部门出面采取行动?

尤其是,如果事情在端倪时,就能有基层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又何至于演变成今天这样,竟要等待上报市政府,来协调各部门,才能采取行动呢?

任何说辞,最后都不能掩饰有关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关于“谁是执法主体”的争议,更是让人尴尬,因为各方看似很有道理的说法,仔细想来却经不起推敲,有些“踢皮球”的味道。

我们期盼各部门能尽快协调好,尽快明确责任单位和执法主体,尽快采取行动,恢复滩涂原貌,给公众一个交代。(葭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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