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着火殃及自己公寓 吓跑租客损失谁来担?
潘先生的812公寓,屋内顶棚也被熏黑了 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邻居公寓一场大火,殃及隔壁两间公寓,不仅烧坏了门窗,还吓跑了租户。两位业主昨日咨询海都律师团,不知道自己的财产损失和无形中的租金损失,到底应由哪一方来承担。 由于消防部门尚未出具火灾认定书,这件事变得复杂起来。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美蓉律师解释,提起索赔请求,要找准责任人。同样是火灾,业主过错、电路故障及人为纵火等不同情形下,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各不相同的。 【厝边说】 公寓起火殃及两邻居,不知找谁赔偿 今年9月5日晚上9时许,泉州市区恒祥大厦813公寓突然起火,隔壁两间房也被殃及,滚滚浓烟从16楼楼顶冒出,吓坏了不少厝边(本报今年9月6日曾作报道)。 如今,两个月过去了,火灾的后遗症仍然没有消除。昨日上午,恒祥大厦811和812公寓的业主李先生和潘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自己的公寓门窗被烧坏了,目前还在断电中,也不知道该找谁赔偿。而且,这场大火过后,租户很快就搬走了,房子闲置了这么长时间,租金损失也不知道要找谁算。 记者走访现场发现,起火的813公寓,已被丰泽公安消防大队贴上了封条。而隔壁的811和812两间公寓,门窗均被熏黑,业主潘先生发现房间顶棚也被熏黑,电话线也被烧断了。 “我这房子的租金是1200元。”潘先生抱怨称,隔壁失火后,他的租户立马就搬了,押金也给退了。而李先生的公寓面积近50平方米,他说,每月租金是1400元,如今也是没人租。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丰泽消防大队吴参谋,他介绍,消防在寻找起火原因时,在房间的方砖上发现了汽油残留,因此消防部门初步怀疑,这场火灾是人为造成的。“我们已将该案移交丰泽警方侦查。”吴参谋说,待案件定性后,消防会出具详细的火灾责任认定书。 据丰泽刑侦大队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来看,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案构成刑事案件,具体细节还在调查取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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