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配备乡镇专职调解员 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
东南网1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孙少峰)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近日,惠安县做出决定,在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人民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在5万人以下乡镇人民调委会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县级财政和镇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对专职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调解一起案件卷宗补贴30元,调解一起得到司法确认的案件卷宗补贴50元,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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