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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水头超载货车卸货需到指定停车场 装卸一吨100元?

2014-12-04 11:21: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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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卸货需到指定停车场 装卸一吨100元?

事发水头高速出入口 司机怀疑有猫腻 部门回应称可自己卸

司机王先生提供的与停车场签的协议书。

东南网12月4日讯(南安商报记者 文/图)货车超载被查,处理超限需到指定停车场,卸货过程在车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支付高额费用,他们签字后,才能交罚款放行。这个本该由执法部门监督的环节,却由私人监督,不少司机怀疑这当中有猫腻。

昨日,水头一物流公司负责人吴先生拨打本报热线0595-26531010反映此事。随后,记者深入走访进行调查。

【讲述】私人监督货车卸货 装卸1吨要价100元

吴先生称,11月下旬,他的货车经过水头高速出口,收费人员告诉他货车超重两吨。很快,执法人员收缴了货车的有关证件,接着让他开车跟着一辆摩托车到“指定停车场”。

等到了停车场,吴先生傻眼了,这个所谓的“指定停车场”不就是自己物流公司办公停靠的车友停车场吗,很多物流公司都在此办公停靠。

之后,停车场保安亭内走出一个中年人,让他们卸货,而卸货和装货要分开算钱,称装卸一吨货物要100元(只卸货50元)。

吴先生表示,一般来说,装卸货都是一次性的,3吨顶多花100元,所以他提出自己请叉车装卸,却被告知没有卸货证明,无法交罚款,车辆就不能放行。

吴先生卸下来3吨货物,装上另外的车辆,加上停靠费50元,他支付了350元。随后,他进行了二次过磅,车辆不再超重,拿着卸货证明和二次过磅证明,交了罚款,车辆被放行。

吴先生表示,这个过程让人困惑,原本超载卸货过程,应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怎么能把这个权利下放给私人,形成垄断。

【调查】停车场每天处理10多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距水头高速出入口1公里左右的车友停车场。吴先生告诉记者,停车场入口右侧简易搭盖的保安亭就是卸货人员的办公地点。

15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出现在停车场门口,接着一辆货车开进停车场,一个自称保安的中年女子迎了上去,指挥货车停靠。女子称自己只负责指挥车辆停靠,其他的不知道。

“他们是一伙的。”在此等待的几名超限载重货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也都是被带到这个停车场进行卸货的,情况和吴先生一样。

在现场,记者从一名刚交完罚款的司机手中看到了一份与停车场签的委托代为装卸协议。司机王先生称,他货车卸下5吨多,缴纳了650元,“要不是需要停车场的签字,我才不愿意让他们卸货呢。”

王先生表示,他是凌晨时出高速被查的,当时让他到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穿制服,都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

记者从一些入驻物流公司了解到,这个所谓的“指定停车场”平均每天处理10多辆超限车辆。

【部门】无场地 人员不足 与停车场合作处理

“停车场是否有资质?是否能代替执法部门监督卸货?”这是众多超限载重货车司机的疑问。

根据王先生手中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了解到,处罚机关为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一大队(简称泉州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水头高速出口右侧的该大队办公楼,负责人表示,由于他们没有自己的停车场,而且执法人员不够,才会和民间停车场合作,合作人为吕某群。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货车通过出口,超重的数据会自动推送到他们办公室,执法人员会下去处理,并开具《卸货通知单》。担心外来司机不知道去停车场的路,停车场工作人员会用摩托车或者小轿车带路,这个环节并不收费。货车到了停车场按《卸货通知单》的要求卸货,停车场工作人员会在卸货通知单的第三联《卸载证明》上签字,就可证明货车已完成卸货,车辆可回来二次过磅,合格就可以开具二次过磅证明,司机拿着这些证明就能完成罚款结案,车辆就可以放行。

“我们没有给停车场经费。”该负责人表示,该停车场是以帮货车卸货生存的,车场收费没有取得物价部门的批准。但是,停车场和车主都签了协议,是一个你情我愿的过程,也方便找不到卸货叉车的外来货车司机。

那么,如果能自主卸货,没有停车场证明,是否还能完成卸货证明?

该负责人表示,自己卸货或找外人卸货都可以,但卸货前要通过《卸货通知单》的电话联系执法人员,监督整个卸货过程并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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