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年成功捐赠器官大幅增加
泉州登记捐献遗体(器官)的有237人,成功捐赠的有16人
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派车到泉州进行交接
早报讯 (记者 赖劲松)昨晚,福建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胡玉萍对早报记者说,福建省红十字会、泉州市红十字会相继收到逝者家属愿意捐赠逝者器官的消息后,立即着手介入,并启动器官捐赠程序。各方通过福建省卫计委建立的一个供体与受赠者需求专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寻找到了最适合接受供体器官的受赠者。经过初步的筛选与配对,当天上午,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派车前往泉州市进行交接,随后迅速在医院对受赠者进行配对,最终确定了三名受赠对象。
“三名患者,一人获赠了逝者的肝,另两人各获赠了逝者的肾。目前,医院方面仍在进行紧张的移植手术。”胡玉萍昨晚对早报记者说。
对于受赠者的更多情况,胡玉萍表示,因《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的个人资料保密。”因此,其他更具体的情况,不便公布。
据胡玉萍介绍,刚刚过去的2014年,福建省全省成功捐赠器官的例数达到24例、73个器官。这一数据,相比2012年、2013年的例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此举说明,福建省器官捐赠的观念在发生变化,人们更能接受这种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理念,是一种很好的趋势,值得社会广泛宣扬。”胡玉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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