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通报—— 南安市林业局伪造票据套取9万多元 早报讯(记者 赖劲松)昨日,福建省纪委对外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 1.南安市林业局于2013年1月至6月,多次伪造会议费支出票据,套取9.5万多元用于报销接待费,且超标准接待问题突出。该局局长陈维贤、局办公室原负责人洪森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王星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张自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沙县凤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谢昌武于2014年8月25日,在对凤岗街道西山村应征入伍青年家访后,接受西山村村委会的宴请。谢昌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宴请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3.东山县西港盐场党总支书记蔡如坚于2013年3月借新房乔迁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1.9万元;同年12月又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收受礼金4.7万多元。此外,蔡如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蔡如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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