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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陆续开始 宏福园大门外设立临时停车场

2015-03-26 07:54:0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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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至4月15日

全市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2015年清明节期间“禁火令”颁布,3月25日至4月15日全市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清源山、九日山、紫帽山、桃花山、大坪山、灵山等景区内的主要道路实行临时火源管制。

清明节期间,大量泉州民众将到上述主景区及周边山麓扫墓。根据往年情况,少数市民上山扫墓时,不顾自己、他人及国家财产安危,随意在山上吸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森林火灾隐患。因此,市政府“禁火令”规定,在禁火期内进入上述高火险区域,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禁火期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公安局、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单位将联合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隐患,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

★注意事项

瞻仰领取骨灰时,骨灰寄存证是唯一凭证,其他证件无效。骨灰寄存证遗失,请到当地社区居委会开具遗失证明,并提供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承办人补办的,还须提供承办人委托书及非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补办。

此外,扫墓时交纳骨灰寄存费,要到宾馆大厅缴费窗口办理。2004年、2005年购买的墓地的管理费已经到期,交纳陵园墓地管理费要到业务大厅陵园窗口办理。

宏福园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起,市民政局、泉州晚报社和宏福园联合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对树葬、草葬、花葬实行免费或优惠。今年绿色殡葬活动今天开始,承办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骨灰寄存证,到宏福园业务大厅一楼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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