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义务为事故双方提供专业公正、方便快捷的调解服务—— 化解纠纷好又快 当事双方都信服 东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魏桂莲 通讯员 庄子瑜 庄国辉)在泉州市泉港区交警大队,有一排不起眼的铁皮房,这就是泉港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室。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这里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还能申请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保险公司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后,按传统处理方式,要么双方自行和解,这种情况不多;要么通过诉讼解决,但周期长、程序繁琐,有时双方怨气积累,反而激化矛盾。”调解员陈景兴告诉记者,“一起简单的事故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以上,耗时耗力。还有交通费、律师费等,最少花费也要500元以上,有时拿到赔偿还不够付律师费。小的纠纷通过我们调解,短则当天就能走完所有流程并拿到赔偿款。” “在此解决纠纷要多少费用?”记者问。“分文不收。”陈景兴回答。 说起成立事故调解室的初衷,泉港区司法局局长戴文生说,鉴于现有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机制不畅,为让百姓能更省时、省事地快速、公平解决纠纷,2011年3月他们成立了调解室,整合了多个职能部门的职责。以法律援助为例,以往当事人要去法律援助中心,如今在调解室即可办理,调解员审查确认其符合援助条件后,第二天援助律师就会联系当事人。还有保险理赔,以前当事人要拿着判决书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服务专员经过核实才能兑现,现在也都可在调解室办手续领取赔偿款。 陈景兴介绍,调委会成员共有5人,老中青混搭,有着相关行业、专业知识背景,在事故调解一线敢担当、勇较真。 今年初,湖北人覃刚驾车在泉港驿峰路撞了本地人庄先生,他担心“地方保护”,不相信调解员能为外地人说话,又不愿走司法程序,迟迟不肯与受害人见面。调解员施茂杰、王进泉知悉情况后,主动介入,在他们的动员下,覃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同意和对方坐下来调解。 随着调解的深入,覃刚发现,调解员完全站在公正立场,很专业地计算各项赔偿金额,对受害方的过分要求也是依法反驳,他感到十分温暖。“他们的专业和公正,赢得我百分之百的信任,宁愿自己多赔点,也想尽快结案。”覃刚说。最后,双方达成赔偿1.8万元的协议,受害方竟出人意料地回了一封500元的“红包”给覃刚表示握手言和,这让身在异乡的覃刚十分感慨。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调解员们平时要学习专业知识,工作中除了苦口婆心地劝解,有时候还要充当事故受害方的“出气筒”,被怀疑、被责骂也是常有的事。但是,对调解工作的责任感让他们包容了一切。 正如戴文生所说:“一名合格的调解员,不但是纠纷双方的利益代言人,更应该是能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多面手,这样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新需求。”4年来,该调解室调解案件3400多起,涉案标的额近7000万元,调处成功率达99.3%,协议履行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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