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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全国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零售影响不大

2015-05-26 08:37:32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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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全国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

泉州药企、药商及相关业内人士分析:医院处方药有望降价 药店零售影响不大

取消政府定价对药店零售或许影响有限,但可让药品得到更充分的市场竞争。

早报讯(早报记者 李心雨 林福龙\文 庄丽祥\图)下月起,绝大部分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根据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其余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药品价格关系百姓切身利益。取消政府定价后,药价会上涨还是下降?药价改革能否消除“以药养医”“低价药难求”弊端?针对这些问题,泉州医药生产企业、医药运营商以及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意见》相当于给药价降火,虽然对药店零售影响不大,但让药品得到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一些虚高的药品价格将回归合理,医院处方药价也有望下降。目前,相关主管部门已着手准备配套措施。

药店 只有部分药品受影响

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多家药店,多个商家表示,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对药店药价的影响不会很大,受影响的只有部分药品。

“一直以来,国家的药品限价对药店的约束力并不强,比如一种肝病药,其进价只要7元每盒,但有不少药店可以卖到30多元每盒。这种现象在药店很常见。”一药商表示。

“现在泉州药店竞争相当激烈,既然限价对药店的约束力不强,取消不取消影响应该不会很明显。”一商家表示,限价可能对一些常用的心脑血管病药、糖尿病药有着某种程度的约束,如取消政府定价后,有些生产价大于零售价的药品仍然可能涨价,但应该不会很明显,毕竟竞争激烈。

药企 需顺应调整转型升级

东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泉州市药协会会长余雄智表示,国家医药改革从长远来说,有利于整个医疗市场健康发展,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最终受益的将是老百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药企药商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业内人士表示,药品在流通期间本身毛利就很低,一旦取消政府定价,等于挤压了医药生产企业、药品经销商的利润空间。现行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谈判机制也相对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之前靠政府定价生存的药企和药商,若不去顺应调整,只能关门倒闭。”

他认为,根据目前情况,药企药商要谋求生存空间,除了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以规模求生存之外,也特别希望政府能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尤其是对一些地方性的龙头医药企业,有没有这方面的支持,对它们的生存至关重要。”

部门 已着手准备配套措施

此次药品价格改革,涉及部门众多,其中卫生、医保、物价等显得特别重要。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卫生、医保、物价等部门。

“国家政策已经知道了,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省里的正式文件。”市卫计委相关科室负责人透露,届时他们将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并调动多方面参与积极性,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治疗。

医保部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务人员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

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将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分析】相当于给 药价降火

“取消政府定价后,不论是从医药生产企业,还是药品供应商,到医院用药角度,都会降低医药价格,最大受益者就是普通老百姓!”余雄智这样分析。

据悉,从去年9月1日开始,泉州医疗机构对药品实行零加价,这就使医院收入与药品使用量脱钩,“医院收入多少,与药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没有直接关系。”

一旦新的政策实施后,相关管理部门将会出台一系列配套举措,引入谈判机制,稳妥推进专利药、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谈判。医疗机构在省级采购平台上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全程监控。所以说,政府取消药品定价,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只会降不会涨。

此项改革一个重要意义是逐渐让医保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促使医院以过度检查、‘以药养医’等方式补偿。长远看,药品价格放开后,破除‘以药养医’,政府对医药机构建立科学健全的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所调整,在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下,促使药品价格下降,有利于理顺医药价格机制。

虚高药价 有望回归

“药店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是对现有零售的冲击十分有限!”据从事药品销售十几年的一医药公司负责人透露,此前实施政府定价之时,医药市场价格已全面放开,“零售药品卖多少钱,都是由市场决定,但是不能超过政府确定的最高零售价。”

“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是由成本加一定利润的方式确定的,这一机制并没有体现药品疗效的不同,而官方对于药品成本也很难有准确的测算。”他说,一直以来,政府定价方式看起来控制了药品的价格,但在实际操作中导致了一个明显的问题——如果以高标准企业为基础定价,会为低标准企业留下更大的提价空间;如果以低标准企业为基础定价,高标准企业就会生存困难。“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定价模式给了权力和利益勾结的空间,一定程度滋生了腐败。”

在他看来,这一改革让药品得到更充分的市场竞争,一些过分虚高的药品价格会回归更合理的区间。“目前国内相当一部分药品生产处于过剩状态,竞争激烈的市场状态下,药企不可能只盯住价格做文章,而是会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可以预见的是,未来降价的药品一定会远远多于涨价的。”

低价药品 不再难求

一些低价的药物,因利润空间有限,鲜有医药企业生产,导致一药难求,这也是目前在医疗行业存在的现象。

事实上,为了不让低价药“一药难求”,去年国家发改委已放开700多种低价药政府限价。业内人士表示,“药品由政府定价后,部分药品价格已有10多年未变,但在这10多年间,国内原料药价格、人工成本不断上涨,药品的生产成本已经远远高于政府定价,导致临床需要的药品根本买不到,有些药以高于它的成本价格在市场销售。

以白蛋白为例,其国家定价约300元多元,但生产价格远远不止。“人血白蛋白正规渠道很难买到。10克50毫升的那种,通过黑市购买的话,一瓶可能要上千元!”

按照之前的政府定价,血液制品在正规渠道的价格被限制死了,生产企业无利可图,于是有限的产品自然就流入黑市,黑市处于国家监管之外,就出现了前面所述价格飙升。对此,国家定价部门适当放开对血液制品的价格控制,让生产商产生积极性,才是解决困局的最根本办法。

医院处方 药价或降

“根据《意见》,随着一些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影响最大的就是医院处方药,毫无疑问,这方面的药价会大幅下降。”一业内人士这样预测。

根据《意见》:“重点将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儿童用药、中成药和公共卫生用药中的专利药品和独家产品纳入谈判范围,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谈判药品类别和品种数量。”一些特别药品,包括新研发的特效药,通过谈判机制的运行,价格也会顺应市场规律,降下来。

据悉,针对国家和地方两级药价谈判机制,不同类别的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品会有不同的办法谈判。具体来说,对于临床用专利药品,将参照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药品价格,结合医院用药数量,依托卫计委预算管理医院、省级医院、高校附属医院及部队医院用药数量“以市场换价格”,在国家层面由专业谈判委员会议定采购价格。

对于公共卫生专利药,将借鉴艾滋病、结核病等用药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采购,带预算谈判、带量谈判、集中采购、集中配送、定点机构、定人使用,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谈判议定采购价。

■相关链接:药价改革回顾

1996年,原国家计委公布《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药品定价将采取分类定价的方式,即专利药、原研药、国内仿制药等都将有不同的定价原则。

1998年,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国家计委关于完善药品价格政策改进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各地物价部门先后多次降低药品价格。

2000年,《药品定价办法》出台,对药品实行3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占77%左右。

2012年,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药品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药品成本调查正式启动。

2014年5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取消了政府制定的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在日均标准费用内由企业自主定价。

2014年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

2015年3月5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

2015年3月17日,由国家卫计委负责起草的《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正式结束了在国家相关部门间的意见征集,将成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指导委员会,药价改革中最具市场化和国际化管理思路的药价谈判机制,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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