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企业登记实行“一照一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合并为社会信用代码
石狮一企业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他领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本报讯 (记者 陈云青 詹伟志 通讯员 黄云龙 黄锋超 蔡珍贵 文/图)昨日起,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泉州市开始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对新设立企业实行“一照一码”登记,“一照一码”是在前期试点的“三证同发”(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一照三码”的基础上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源头顺序赋码原则,采用统一的编码规则,一份工商营业执照仅加载一个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2户企业尝鲜“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一推行即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仅昨天一天时间,全市即有112户企业通过‘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办理了营业执照。”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改革前,开办一家企业须先行到工商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公安部门申请刻章许可并刊刻公章,然后依次到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整个流程要依次填写五份申请表格,提交五套申请材料才能办妥,大约需要十个工作日时间。改革后,企业只须向一个部门提交一份申请表格、一套申请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即可核发加载一个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仅有效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而且有力地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和奔波之苦。
“‘一照一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相当于企业有了唯一的身份证号,而企业的登记数据将通过并联审批系统由各个部门共享。”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各类市场主体代码不统一、信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行政效率,也阻碍了信用体系建设。
18位代码涵盖5部分信息
记者了解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这18位代码涵盖了5部分信息,编码规则为: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二部分(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其中,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四部分(第9-17位)为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第五部分(第18位)为校验码。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目前的“一照一码”登记适用于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月1日前已设立的企业暂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待上级统筹安排后实行。
据介绍,“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对各相关审批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材料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登记表格”和“统一登记受理”,即申请人只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工商登记申请材料即可。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查和信息采集,执照核准时将同步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将相关信息上传数据共享平台,相关部门所需信息数据可通过省级数据共享库进行共享和流转。
社会信用代码成企业唯一“身份证”
“一照一码”是在“三证同发”、“一照三码”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码设计为18位,这18位代码涵盖了5部分信息,即: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被称作企业唯一的“身份证”。
据介绍,4月16日,福建省政府发文,于2015年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工作安排,自6月1日起,“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在全省新设立企业实施,至6月10日,完成厦门、泉州和龙岩等3个设区市接入使用;至6月20日,完成南平、宁德、三明、莆田、漳州等5个设区市接入使用;至7月31日,完成全省区县接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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