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江南学园 学区房调整 早报讯 (记者 麦彬彬)近日鲤城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调整江南学园周边小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江南学园附近一些小区划为江南学园服务片区范围。 《通知》规定:江南学园附近新开发楼盘,如金利来·御景嘉园、海西汽配城(一期)、鼎盛大观(二期)、中骏·四季阳光、中骏商城、新天·城市广场、嘉龙·尚城花园这些小区的业主子女,可就近就读江南学园鲤城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小学。该小区适龄儿童入学(园)报名,需提供居住在本小区户籍及监护人住户产权相一致的证明。 《通知》还规定,2015年秋季要求就读江南学园鲤城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应是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发票、正式交房通知书及现有户籍等证明材料;该适龄儿童应与业主实际共同居住在以上小区内;如果2015年秋季(9月1日前)以上小区业主尚未交房入住的,其子女可先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待实际入住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据了解,今后三年内,这些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要求就读江南学园小学、幼儿园的按以上招生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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