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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5名女孩逃离卖淫“火坑” 明知会获刑她毅然选择报警

2015-07-09 09:00:2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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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被胁迫卖淫 19岁从男友按摩店中带领5名女孩逃离“火坑”

明知会获刑 她毅然选择报警

小咏因立功情节获法院轻判

核心提示

四川人小咏(化名),15岁那年被殴打、胁迫卖淫,遂报警,胁迫他的男子被抓;19岁那年,她帮男友经营卖淫窝点,发现5名未成年女孩同样遭胁迫卖淫,将这些女子营救出来后,明知自己协助卖淫会被判刑的情况下,毅然选择报警。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她坚定地说“不后悔”。

7日,小咏被丰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男友和另一名男子因犯组织卖淫罪,一审均获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周明芳 邓志文 文/图

协助男友经营“按摩店”

“有一家按摩店,你去经营。”38岁的贵州人徐某志(外号“长毛”),在去年9月15日左右,向女友小咏交代了这件事。两人心知肚明,按摩店是用于卖淫的。几天后,他们来到泉州市区丰盛假日城堡租了一间店面和一间储藏间,取名为“梦妹休闲会所”。小咏作为店长,负责接听电话、接待嫖客、收取嫖资、安排及接送人员外出卖淫等工作。

没过多久,徐某志认识了30岁的老乡兰某坤(别名“兰坤坤”)。兰某坤带了6名女孩到店里上班,其中5名是未成年人。刚开始,店方和女孩讲好卖淫一次收130元,店里抽成40元,女孩得90元。不过,小咏说,至案发时,女孩们都没分到钱。

除了在店里经营卖淫活动,该会所还提供上门服务。小咏说,半个月内,店面两次遇到警察检查,因此关门了几天。至案发时经营了七八天,一天的营业额在1300元至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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