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几通电话骗走石狮女617万”追踪 16人团伙一审获刑 诈骗近千万 记者对话被告人:他带女友入伙,还招呼一帮亲戚“出国赚钱”
图为一审宣判现场 东南网8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昌乾 实习生 李赐 通讯员 陈书雄 吴斌斌 文/图)非洲几通电话,骗走石狮40多岁的施女士617万元,牵出一个特大跨国电信诈骗团伙(详见本报2014年7月9日A2版报道)。昨日上午,石狮法院公开开庭宣判这一特大电信诈骗案,陈某国、蔡某良等16人均因犯诈骗罪,一审获刑4年半至12年不等。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随着审判长一槌落下,陈某国等16人依次进入法庭,9男7女,一字排开。一审宣判后,共有12名被告人觉得量刑过重,当庭表示上诉。主审法官介绍,另有5名被告人,因怀孕在身等原因另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这个多达30多人的电信诈骗团伙,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设立窝点,对大陆居民实施电信诈骗,受害者遍布福建、广东、湖南、四川、内蒙古等地,有普通老百姓、国企员工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团伙中共21人被抓获,诈骗数额共计9518991.5元。 运作模式 分三线运作 按不同比例提成 据承办法官介绍,去年3月起,台湾籍男子徐某锋、“小毛”(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首组织纠集被告人蔡仁良等16人,以及唐某、许某诚等人(均另案处理),组成电信诈骗团伙,将诈骗窝点设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取款地点在台湾,而诈骗团伙的成员主要由台湾人和内地人组成,台湾老板在幕后遥控指挥。总共分为三线:“一线”冒充邮政局工作人员;“二线”冒充上海市安局松江分局公安人员;“三线”冒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而一切的开始,由负责电脑操作的被告人蔡某论开始,作为“电脑手”的他,通过系统设置,自动拨打大陆居民的固定电话。 他们相互配合,先由“一线”人员在被害人接听电话后,以被害人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于申办信用卡并透支消费为由,套取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后通过虚假设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带有被害人信息的假“通缉令”;再由“二线”人员以被害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已被通缉为由,套取被害人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信息等金融账户信息,并将前述信息传递给“三线”被告人;最后由“三线”被告人以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以排除作案嫌疑等为由,诱使被害人从福建省石狮市、广东省江门市等地汇款至“三线”被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自2014年3月份以来,通过上述方式,该诈骗团伙陆陆续续作案14起,共计诈骗人民币9518991.5元。该诈骗团伙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付机票、食宿等基本费用,“一线”人员每个月底薪5000元,如诈骗成功按诈骗金额的5%提成;“二线”人员没有底薪,按诈骗金额的7%提成;“三线”人员按诈骗金额的8%提成。 对话被告人 一对情侣招呼一帮亲戚“出国赚钱” 本案16位被告人,有唐氏三姐妹、罗氏姐妹以及4对情侣。昨日,蔡某良告诉海都记者,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加入诈骗团伙,他带着女友先后去过印尼、坦桑尼亚、埃及实施诈骗,觉得有利可图、来钱快。去年3月,在首犯徐某锋的安排下,这对情侣还招呼大姐、妹妹及姐夫、妹夫一起出国赚钱。 谈及如何诈骗成功时,“一方面是受害人法律意思淡薄,另一方面大家觉得法律高高在上,一谈到警察、法官就害怕。”蔡某良说道,也因为这样,才会有这么多人因为恐惧,怕自己犯法,急于洗清自己的清白而受骗。 而在此案诈骗金额最高的则是罗某燕,在一月多月的时间里,她从施女士那诈骗得手400多万,按照底薪和抽成,她获利20余万元。 坐在审讯椅上,罗某燕还在为自己罪行找借口,她说:“我是被骗过去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去年6月22日被抓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面对冰冷铁窗时,她懊悔不己。“经常在夜里梦醒,醒后,独自一人哭泣,有时一天会掉眼泪五六次。”罗某燕说道。 法官再提醒 “三不原则”防诈骗 据主审法官介绍,本案查实的14位被害人中,有10名女性,以中老年人为主,而这也是此案的显著特征之一。 事实上,该案在整个诈骗过程中,漏洞百出。“诈骗团伙的方式也很老套,没有很大技术含量,很多环节很容易被击破。”主审法官说,诸如警方隔空做笔录,事实上,笔录的完成需要当面制作,按指纹等步骤。 而通过受害人提供的诈骗电话,主审法官梳理发现,很多都有显示境外来电“+”的标志,细心的人很容易就会发现,不可能是上海区号。此案中,公检合作,并由电话转移平台完成,这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能的。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主审法官说了“三不原则”,即不轻信、不泄露、不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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