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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过牛百叶牛肚吗 泉州两黑心老板十年生产毒卤料当街卖

2015-08-27 09:32:51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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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述

2005年到2014年 从未停产

从2005年开始,直到2014年案发,康某辉生产这些有毒、有害的卤料,他老婆黄某(因不知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在鲤城区某菜市场销售这些东西。

康某辉供认,他和叶某宾从2005年开始,使用工业用片状氢氧化钠及工业双氧水泡发生鲜品。刚开始他向一个莆田人购买生鲜品,由叶某宾帮他销售,后来他发现自己做可以赚更多钱,便学习、掌握生鲜品的泡发技术。

2005年,康某辉在家里开设生鲜品泡发作坊,并教会叶某宾使用工业片状氢氧化钠和工业双氧水泡发生鲜品的技术,主要泡发猪筋、牛百叶、牛肚、牛筋、黄喉、鸭掌等6种生鲜品。

“我们从事泡发生产后,就没有停过,只是每年淡季产量会比较少。使用工业双氧水可以洗净和漂白,使用工业片状氢氧化钠可以缩短泡发时间,使生鲜品膨胀,卖相更好。”康某辉承认,他知道工业双氧水、工业氢氧化钠禁止添加到食品中。

流向

在菜市场摆摊 卖给火锅店卤料店

每天清早5点左右,叶某宾和康某辉的老婆就将泡发好的生鲜品载到鲤城区某菜市场二楼的摊位销售。叶某宾说,每天都卖出100多公斤。

康某辉说,他们每年的销售额为30万元到40万元。

调查发现,2005年年初至2014年年底,康某辉的银行卡共计存入金额约1157万元。案发后,警方调查发现,这些毒卤料流向泉州市区、晋江、石狮多家火锅店及卤料店。

进展

涉案金额300万元 两人被提起公诉

丰泽区检察院查明,康某辉、叶某宾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长期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销售额共计300多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检方认为,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追究康某辉、叶某宾的刑事责任。案发后,康某辉、叶某宾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

目前检方对康某辉、叶某宾提起公诉,丰泽区法院已经立案处理。检方表示,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对这类案件必须严惩不贷。

■相关链接

氢氧化钠和双氧水对人体危害极大

氢氧化钠,俗称烧碱、火碱、苛性钠,是一种具有很强腐蚀性的强碱,一般为片状或颗粒形态,易溶于水(溶于水时放热),并形成碱性溶液;另有潮解性,易吸取空气中的水蒸气。工业用火碱常温下是一种白色晶体,具有强腐蚀性,对人体危害巨大,会强烈刺激人体胃肠道,还存在致癌、致畸形和引发基因突变的潜在危害,食用1.95克就能致人死亡。

双氧水一般指过氧化氢,纯过氧化氢是淡蓝色的黏稠液体,可任意比例与水混合,是一种强氧化剂,其水溶液俗称双氧水,为无色透明液体,适用于医用伤口消毒、环境消毒和食品消毒。高浓度过氧化氢有强烈的腐蚀性,吸入氧化氢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眼睛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会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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