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曦 殷斯麒 实习生 黄怡娜)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政府近日陆续出台海漂垃圾治理行动方案,打造环湾城市核心区环境整洁景观优美的海岸带。 鲤城、丰泽、洛江将对海漂垃圾治理范围内乱占乱建的构筑物、建筑物,以及乱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建立属地负责运行机制,明确直接责任单位,加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 根据方案,鲤城区将对倾入河道滩地、公园、低水驳岸、低潮期的岸边和堤防周边的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并建立岸线环卫队伍,配备打捞、转运设施设备,建立日常巡查责任制,做到定时清理、集中处置,实现海漂垃圾保洁常态化、规范化。 丰泽区将在沿海陆域建立有效的垃圾收集、中转、处置机制,建立海岸带及河道有效的垃圾监控管理机制,有效管控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滨海旅游、海水养殖产生的垃圾排放,遏制乱排乱放等问题。加强生态敏感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海漂垃圾治理示范点,推广商船生活垃圾清理服务制度,引导进出后渚港区的商船与有资质的清污公司签订防污服务协议,由专业清污公司负责对船舶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115万元,其中42万元用于奖励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 洛江区将加强洛阳古桥、桥南堤后路、洛滨路岸堤等生态敏感区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加强海上、河流沟渠入海垃圾管控,在全区各类渔业船舶推广配置垃圾桶和油污水收集桶,实现垃圾和含油污水分桶集装,确保渔业生产生活垃圾海上收集、岸上集中处置。区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17.5万元资金补助街道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并从2015年起,每年另行预算8万元用于海洋生态敏感区专项整治和海漂垃圾治理的考评、宣传及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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