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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异地立案 “泉州模式”全省推广

2015-09-22 08:36:03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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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异地立案 “泉州模式”全省推广

永春昨受理全省首起跨地市立案

本报讯(记者黄雅珊 周长锋 通讯员蔡崇谋 林绿)昨日起,对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再车马劳顿地跑到异地,可以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进行“跨域”立案。这是记者昨日从福建高院在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的情况。这说明泉州法院系统在全国首创的异地立案“泉州模式”在全省正式推广。

据悉,全省异地立案将在10月份全面铺开。而就在昨日,永春法院受理了全省首起跨地市立案。

20分钟受理 全省首起跨地市立案

昨日一早,陈某琼如约来到永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将事先准备好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立案法官。立案法官初步审核材料后即对该起案件进行立案,全程用时仅20分钟,陈某琼成为全省跨地市立案的首位当事人。

陈某琼在听说泉州市开展“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后,于9月14日通过永春法院“微信远程预约立案调解平台”进行诉讼咨询,希望可以进行异地立案。原来,陈某琼欲起诉的对象住在厦门市翔安区,且案件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其应当到翔安法院进行立案。陈某琼因该起纠纷与开发商沟通等,已在永春与厦门之间来回奔波九趟,疲惫不堪。此时适逢省法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跨域”立案服务的筹备期间,平台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告知陈某琼,其表示希望在9月21日立案并进行了预约。

“法院异地立案服务真是太好了,不但为我节省车费和时间,而且立案过程只要20分钟,原计划停业半天,现在可以回去继续开店,法院越来越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了。”陈某琼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开心地说道。

泉州中院全国首创异地立案

今年1月12日起,泉州中院秉承“法院多麻烦、多服务,群众少跑腿、少辛苦”的民本理念,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立中院及11个基层法院、42个法庭连锁联动、互联互通的诉讼流程运行新机制,为群众提供跨地域、家门口、标准化、最便捷的诉讼服务。不论所诉案件具体由哪个法院或法庭管辖,当事人均可就近选择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法庭)办理诉讼事务。如今,可就近办理的诉讼事务,涵盖诉前、立案、审判、执行以及申诉信访等各环节,总共达数十项。有了这一平台,以前当事人打异地官司需要老远跑、来回跑的事项,现在交由法院之间内部协调流转来完成,为当事人免去了长途奔波、来回折腾,真正实现在家门口打官司。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自推行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为当事人就近办理跨域立案10410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9214次、材料收转10450次、诉讼指引3243次、判后答疑471次,诉前及立案调解83件;另有多个诉讼案件借助该平台实现了异地视频开庭、调解,并在短期内促成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得到各界的好评和赞誉,被誉为“开先河的创意、全局性的创新、革命性的创造”和“泉州式诉讼”,成为泉州法院的民心工程和品牌项目。

福建高院推广“泉州模式”

新闻发布会上,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何鸣表示,我省异地纠纷较多,许多老百姓为了打官司,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往往需要多次往返于异地法院,既费时费力费钱,也不利于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今年全省“两会”期间,吴端雅、蔡建四等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联名提出建议和提案,呼吁在全省和全国推广“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模式。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等有关领导也对“泉州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及时总结推广。

经调研后,福建高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泉州模式”,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福建高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属于省内异地各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和申请执行(含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具备“跨域”立案服务条件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立案事务,要求他们为当事人提供接收立案申请、收转起诉材料,代为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跨域”立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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