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家事审判庭揭牌(资料图)
东南网5月6日讯 (本网记者 颜财斌 实习生 吴荣奎 孙文慧)自古便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也正如此,许多家庭矛盾问题因无法得到及时调解,而导致最后不得不对付公堂。3月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正式揭牌,开启了家事纠纷审判的专业化之路。据悉,这也是全省中院中首个“家事审判庭”。
记者了解到,家事审判庭成立后,泉州中院将创新审判方式,以柔性诉讼传递司法柔情,通过创新法庭布置、设立家事调解室、亲子陪护室等柔性司法、温情司法的全新方式,探索非对抗性、灵活性、温和性、高效性的家事调解。
点赞: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据泉州市妇联统计,2014年,泉州市县两级妇联共审理信访457件中,婚姻家庭类占信访总量72%。家庭暴力145件,占婚姻家庭问题的40%,是妇女维权的重点和难点;离婚投诉咨询49件,其中多因财产问题,女性维权;配偶有外遇34件,数量有所上升;恋爱、同居纠纷28件,家庭纠纷70件。
“家和万事兴,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泉州市妇联主席梁玉华看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家事审判庭,开启了家事纠纷审判的专业化之路,既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推进了社会治理方式的有益创新。
对于家事审判庭的建立,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支持。他介绍,近年来,家事案件正呈现出一种数量多,类型复杂的趋势。日益增多的家庭纠纷,让家事审判庭的成立越来越有必要。
“成立家事法庭可以使案件审判更加专业,法官也得以投入更多精力研究家事案件;以妇联主任等人群组成的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也有利于缓解交流气氛,让当事人更具安全感”。丁兆增还表示,家事审判庭的设置为未来法院的业务规划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有利于立工商审判庭等的建立。同时,设置家事审判庭有利于和国际接轨,许多发达国家早有家庭审判庭机制。
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谢宏忠教授也指出,成立家事审判庭有助于社会稳定。在民事案件中,人们往往更需要的是恢复到原先的状态,尽量降低社会摩擦成本。通过家事审判庭,能够将对双方的伤害降到最小,实现“温情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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