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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 警告或罚款150元记3分

2015-10-18 09:05:4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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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黄枫 通讯员 黄田超)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新增两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代码,两项代码均针对黄标车。昨日,安溪县城区交警中队据此标准,对辖区内黄标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据城区交警中队黄警官介绍,这两项新增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代码,是由福建省交警总队于本月中旬下发并执行的,其代码分别是13443和13444,全部针对黄标车。依据该标准,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或15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表示,依据“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方案”,2015年年底之前,淘汰2005年年底前机动车登记的营运黄标车。所谓的“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昨日,安溪县城区交警中队共在辖区检查车辆100余辆,查处无环保标志的车辆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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