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公益突围
东南网12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 林莉莉 陈晓婷 摄影 吕波 编辑 蔡伟艺 韩婧 视觉 张娟 方立祺)
在泉州这座爱心之城,草根公益团队一直活跃在扶危助困的第一线。从泉州市委文明办提供的数据来看,公益组织及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超过3000个,志愿者近20万人。
火热的公益活动,帮助了一群又一群贫弱病困者,却也在爱心爆棚背后,暴露出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重阳节,一位老人接待10多个团队,被洗了10多次脚。帮扶是真的帮人,还是仅仅满足个人虚荣?
一个受助者逢年过节就会得到捐赠,产生依赖,变得不愿靠自己的双手生活。这是帮人还是害人?
一个仅需5000元的困难家庭,因为多个团队介入,获取20多万元。这样的重复捐献,是不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公益团队在信息公开、筹款规范、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问题上缺乏统一,各自为战,也让公众在一定程度上,对公益活动产生不信任感。
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这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有望对慈善活动的方方面面进行法律规范。
而在泉州本地,草根公益团队也在进行尝试,一个大数据网站下月即将上线。各家公益团队进驻,将分享各自的公益项目、捐款情况等,以期做到信息透明,避免重复捐赠,并进行协调合作。
公益难突围 说多了都是泪
真情在线的志愿者们定期陪伴孤寡老人
近几年来,泉州公益组织蓬勃发展。从泉州市委文明办提供的数据来看,仅在泉州的公益组织及带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就超过3000个,志愿者多达近20万人。
12月4日,一场针对志愿者的骨干培训班在泉州开班,内容涉及队伍组建和管理、法律风险、社会救援和募捐等。据悉,该类培训班在全省尚属首次。30多个公益组织,60多名负责人、骨干前来参与,也进行了一场泉州公益界“会盟论剑”。在公益大数据背后,各公益组织发展中逐渐出现的,如经费不足、人才稀缺、社会认可度低、募捐、监管、重复捐助等问题,使越来越多扎根泉州的公益组织遭遇发展瓶颈。
爱心款超了,监管难到位
创建于2013年的安溪县茜茜公益协会,专做服务特殊人群、慰问探访、心理辅导、爱心助教、筹备物资等公益项目,组织创立至今已帮助过上千人。去年8月,协会筹建第三方公益网络平台——安溪公益网,提供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帮受助者和志愿者、志愿组织之间建立资助关系。
作为协会负责人,也是安溪公益网法人,谢雅茜对公益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尤为关心。
“网站发起募捐前,我们会对受助者进行审核,要求受助者提供贫困证明、医院病历等,他们也会到医院了解病情和医疗费,网站运行一年多来,已经做得比较成熟细致了。然而,爱心款监管问题,却一直没能解决。”
令她印象深刻的,是今年夏天,一对父子在突发意外中不幸去世,事件经新闻媒体报道后,成为社会热点。很快就有人找到安溪公益网,希望帮忙募捐。“我们了解过,这个家庭并不算贫穷,但出了这样的事,对一家人打击太大,他们其实更缺的是心理干预。”可最后,出于人道同情,网站还是帮忙募捐了。而后续的事更令人棘手,“爱心款短时间内超了20万元,远超预期,但当网站方面要求受助者将爱心款明细公示时,受助者一方却一再推脱,最后没了下文。公布每一笔爱心款,是我们的惯例,但受助者不配合的话,我们实在没办法。”谢雅茜说,涉及募捐,流程没有具体规范,爱心款直接打入受助者个人账户,发起方的监管很难做到位。
如今,谢雅茜期待着将出台的慈善法。
帮助了孩子,他却开心不起来
戴鸿铭是惠安爱心社的社长,也是创始人之一。2年的发展,他们从6人团队,发展成拥有上千志愿者的公益组织,在惠安小有名气。组织的壮大,越来越多的求助者也向他们涌来,募集爱心款,成了常态工作之一。
“求助者太多,需要金额巨大,我们难以一一满足,就根据轻重缓急来排序。集中全部力量,让最需要的人先得到救助。”2年来,不少病患因此获得救命钱。效果最好的一次捐款,是2014年9月。戴鸿铭说,当时,惠安螺阳2名女孩,因照顾重病爸爸没法上学。爱心社接到校长来电后,立即将女孩的故事传播到网上。很快,大量爱心人士涌现,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爸爸也得到治疗,爱心救助改变了一家人的命运。可是,戴鸿铭却开心不起来。
原来这起救助前,惠安辋川一名30多岁的女士,身患重病,也向爱心社求助过。“我们当天去她家里核实时,才接到女孩的求助。开学在即,女孩的功课不能落下啊。”大家商议后,决定先帮助女孩一家。当这一问题解决了,紧接着,爱心社要帮助辋川的女士筹钱时,她却已经离世了。
“她是癌症晚期,再多钱也挽不回她的命了。”戴鸿铭仍耿耿于怀,至今想起,依旧遗憾满怀。“做公益,是心的修炼。”志愿者们都希望可以帮助到所有人,但是理想与现实的落差,让人遗憾。面对这些问题,志愿者有的能自我调整,但有些遗憾和无奈,再怎么调整,都很难走出来。
没有注册,连张发票都开不了
泉州真情在线,这个在泉州很有名气的公益组织也有自己的问题。“我们出去做活动推广时,连一张发票都不好开,这自然影响到我们公益组织的社会认可度。”小高是泉州真情在线公益团队负责人,主打助学和敬老两个项目,组织成立8年来,风雨无阻。小高感叹,泉州共20个乡村敬老院,190多位五保老人,每隔一周的星期天都能和真情在线的志愿者们一起过,然而至今真情在线都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没有注册带来的问题,显而易见。团队里平常连个接电话的人都没有,团队的管理能力有限,还得提升自身能力,等待时机成熟再去注册。
了解服务对象真正的需要
台湾公益事业起步较早,台湾公益名人林士杰,毕业后做公益已有10多年。本月初,他曾用一堂生动活泼的课,与泉州众多公益团队分享台湾的公益经验。
“主要是大家把服务他人当作一件很平凡的事来做,几乎人人都有这样的观念。”接受海都记者专访时,他认为公益讲求方式,别做自以为是的服务。
几年前,台湾南部因台风导致严重水灾,许多泡面、矿泉水涌向灾区。可水灾过去,却爆出官员没有将捐赠物发给灾民。官员叫屈称,其实灾区更需要人力来帮忙发放物资。“做任何项目服务前,一定要先了解被服务对象真正需要什么。如果志愿者只顾拉横幅、拍拍照,志愿者们走后,他们心里就不要你们再来了。”
公益是做服务,要知道“问题背后的问题”,经常思考“为什么”。比如,要去资助一个很困难的人,要思考他为什么需要帮助,怎么才能彻底帮助他。一个人穷,志愿者要给他的,是帮他找到摆脱贫困的方法。“即使是盲人或者残障人,他们大多都能够通过自己的能力赚钱。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工作和尊重,而不是同情和给予。”
在他看来,公益服务应该走向深而精,精就是技术和知识的强化,让效率提高;深就是对症下药,专注对象的满足与问题解决,让效能提高。服务不能只从数字上评定价值,但不少公益组织却主要看数字,做项目时,比较心急想看到成果,急着听到赞美和感谢。
大陆的很多公益团体,目前已经在迅速进步了,多向外看,多取经,进步更快。
公益大数据对重复捐助说不
立祺制图
重阳节一天,一位老人家连续接待10多个公益团体,被反复洗了10多次脚;一个只需5000元的困难家庭,被多个公益团队捐助,几天就得到20多万元,远超需求。
由于各个公益团队缺乏交流和信息共享,重复帮扶的问题一直存在。甚至有些受助者对捐助产生依赖,不愿自立。这时,公益是帮人还是害人?带着这份思考,泉州圆梦义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林志伟带领团队建立了一个网站,希望能囊括泉州所有公益组织,收集共享公益大数据,让大家都能及时清楚救助对象和进展,避免重复帮扶,并实现协调合作。
重复捐献,帮人还是害人
最近一段时间,泉州圆梦义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林志伟一直在思索一件事。
大概一个月前,他和团队的几位志愿者前往一户困难家庭进行帮扶。这户人家仅有母女二人相依为命,母亲残障,没有劳动能力,女儿小楠(化名)今年19岁,赋闲在家。
本来是极其平常的事,可接触下来,林志伟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母女俩应对志愿者时,端茶倒水、介绍家境、表达感谢、合影留念,非常从容,甚至有点娴熟。结束帮扶后,他也没多想,毕竟每个人性格迥异,呈现出不同的反应也不足为奇。然而过了几天,在和另一个公益团队交流时,林志伟偶然提到,才发现在他们前去帮扶的一个月之内,这个家庭已经连续接受了四五次帮扶,米油红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
他索性多问了几个公益团体,结果令他很不是滋味:早在3年前,小楠一家就被资助过了。这几年来,不仅有多家公益团体长期帮扶他们,当地镇村也经常登门慰问,可已经成年的小楠却没有靠自己双手谋生的意思。
好几个公益组织都帮小楠找工作,也提供过不错的岗位,但都被拒绝了。林志伟觉得,表面上,小楠的理由是自己年纪小,母亲又需要照顾,但实际上,母亲虽然残障,生活却可自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小楠每个月除了能从政府部门获得一些生活基本保障外,逢年过节还有来自各个公益团体的慰问,再也不用为柴米油盐发愁,甚至还略有结余,一旦她工作挣钱,补助可能就停了。
“类似的事情其实非常多,却很难找到解决办法”,这让林志伟陷入深思。他认为,之所以时常会出现这种事,与当前做公益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有关。为了完成任务,未经细致调查和评估,匆匆忙忙就去慰问,殊不知看似你情我愿的帮扶和救助背后,受助人究竟是受益者,还是变成了受害者?
林志伟分析,根本原因还在于信息闭塞,缺乏共享和交流。目前,泉州的公益团队太多了,很多团队的定位、项目都很相似,特别是救助帮扶弱势群体的,像媒体报道的重阳节敬老院的老人一天接待十多个公益团体,反复被洗脚,这都是真事。公益团队之间极少有交流,各做各的,只要受助者自己不说,重复捐赠的现象很难被发现。
担当者行动微信公众号定期及时公开每月爱心捐赠明细
建设网站,共享公益大数据
重复捐献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林志伟一直在思考如何从技术层面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他希望通过一个大泉州范围的公益网站,在这个问题上获得突破。整合公益“大数据”,在全省乃至全国,都算走在很前面的,并且自从有了这个想法后,林志伟把很多工作都做在了前面。比如说,让团队的伙伴们每一次做帮扶活动时,都要详细登记受助对象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便网站正式运营后的数据收集。
目前,网站的名称还没有最终确定,林志伟介绍,虽然网站是在他们手上做的,但建设这个网站,是要提供给大家。圆梦义工团队和其他团队一样,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分子而已。引入“大数据”的概念,这一下引起了很多公益团队的兴趣。经过近一年的酝酿筹备,网站预计下个月可以正式上线。
大数据能带来什么
大数据是现在非常热门的概念,大数据与公益结合,能带来什么呢?腾讯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产业经济中心主任孟昭莉曾在一个论坛上进行分享。
她介绍,开始网络捐款的时候,一开始,微信和QQ捐款默认额度是10元,平均捐款数额是17.6元,团队发现捐款意愿高过平均捐款值,把默认捐款值调到20,瞬间发现平均捐款值增长到36元。这让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达到捐款目标。
谁在捐献呢?经过多方数据求证,男女比例是8:2。15岁到29岁人群捐款占比达到80%。这说明90后是非常有指望的,他们有非常善良的一面。
在捐款时段上,全天有两个高峰点。早上10点到11点,QQ用户捐款多。第二个高峰点是晚上9点到10点,以QQ用户为主;晚上10点到11点,微信用户达到捐款高峰。通过数据分析,他们发现慈善很关乎心情。比如说,每天晚上把所有工作全部处理完之后,躺在床上时,人们的心情会好一些。微信用户比QQ用户捐款高峰滞后一个小时,是因为微信用户群的白领比例稍高一些,晚上的休闲时间段也相对晚一些。
在他们的研究下,低于1万元的捐款项目很容易筹得到,高于6万元的通常结果比较令人失望。这可以对公益团队在推广活动时,适当地制定希望和目标。而同一种病,相似的故事,捐款差距很大,这一直困扰着公益团队。通过分析,他们发现,捐款情况较好的,很多都有阳光正面的图片,或者蕴含了满满的正能量。
公益大数据
网络办公系统
让公益团队可以线上远程办公
展示功能
泉州范围内的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经过注册,获取账号后,将得到一个相当于子网站的模块。通过这个模块,只要将组织、团体的性质、基本信息、工作动态等录入,就可以让所有用户获取这些信息。
数据查询
公益团队内部可以查询到本单位及人员的详细信息,外部可以查询到具体的公益项目、受助对象信息等。比如,某个团体要去帮助一个人,通过网站查询一下,可能就会发现这个人已经在什么时候,被另一个团体帮助过了。这样就能有效避免重复捐赠。而一些特殊的受助对象,或者一个需要多个团体联合完成的公益项目,同样可以通过平台迅速发起协作。
慈善立法 草根公益更规范
201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作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律,该草案备受瞩目,截至11月30日下午6点,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征集到意见数量共1803条。
作为一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草案把慈善的概念从“小慈善”变为“大慈善”,即除了扶贫救灾、扶助老幼病残等活动外,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以及符合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都纳入慈善范畴。
在慈善法草案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来自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王胜利、何国科,多次参与建言献策。在他们看来,通过法律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目前公益格局,对突破公益瓶颈有推动作用。
成立于2004年,至今已发展11年之久,在国内已经有较高知名度的“担当者行动”,是一家民间公益助学组织,总部在厦门。其在善款募集、项目运作、信息公开等流程上,都更专业更规范,他们的运营模式,对于泉州草根公益组织或有较大借鉴作用。
未官方注册就非法吗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即使没有登记,也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但应当遵守本法相关规定,并依法享受相关权益。”
王胜利分析,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承认了没有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从事慈善活动的合法性,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草根慈善组织”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法律空间,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激活社会活力,体现了慈善立法的包容性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立法宗旨。
公募资格讨论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本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这是被讨论得最多的条例之一,王胜利说,目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非常少,包括很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在内的机构,都是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然而也常常能看到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公开组织捐款,这些活动,根据草案中的条例规定,都是违法的。
而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视为放开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资格,打破了公募慈善组织和非公募慈善组织的界限,有利于慈善组织的公平竞争,也是慈善组织在募捐资格方面的制度创新。
不过,目前的募捐形式多样,特别是依托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方式进行的募捐,在监管上存在较大问题。根据早前央视《一线》栏目的相关报道,目前已有大多数参与立法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提出,开展针对慈善组织在互联网、新媒体领域开展活动的专题研讨,再拟出具体细则。
哪些信息必须公开
信息的公开程度,对于公益机构的公信力影响巨大,但对于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又该在什么时候公开,这些问题以往都没有相应的规范。而慈善法草案,对信息公开作了专章规定。
根据草案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及时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运作情况。并且在公布的时间上,作了具体规定:“公开募捐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的具体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运作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运作的具体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运作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此外,草案规定了年度报告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开展募捐活动及接受捐赠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对于存在私分、挪用或侵占慈善财产、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登记证书,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近年来屡见不鲜的“诈捐”行为,草案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当者行动的法人代表、总干事官文宾,昨日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他们的经验。首先在爱心款的募集上,官文宾介绍,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通过项目书,向慈善基金会申请项目资金;二是来自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而每一笔善款来源,哪怕只是10元、20元,都会在收到款项的2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担当者行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此外,捐赠人有需要领取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的,担当者也会及时寄送发票。
其次,在善款的使用上,他们会通过项目财务报告和定期财务报告来公示,其中,定期财务报告除每季度报告外,还有半年报告、年度报告。
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
参与具有危险性的公益活动,出发前和志愿者签免责声明有用吗?何国科分析,免责声明的具体条款,如果没有存在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签署这份声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作为对活动危险性、志愿者要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的提前告知,很有必要。
不过,根据草案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告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买保险这件事,部分公益组织有在做,但这次是以法律形式直接进行规范。”
在保障志愿者的安全方面,担当者行动也是比较规范的。官文宾说,并非每次活动都会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但诸如“未来英才夏令营”,以及到外省、偏远山区等地捐赠图书角等活动,因活动时间较长,他们都会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