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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倒哥”全国各地装晕受助 仅救助站有近40次记录

2016-01-15 08:30:09 杨江参 肖和勇 戴江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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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祖映12日在永春鹏源街“晕倒”(读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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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起路边饿晕的男子 永春鹏源街坊送吃送喝送钱

“晕倒哥”辗转全国多地装晕 为获捐助乱编悲惨经历

东南网1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杨江参 肖和勇 戴江海)昨天,海峡都市报和千里之外的北京青年报,撞了一次“同题新闻”,主人公的名字都叫杨祖映!不要怀疑,真的是同一个人!

杨祖映出现在海都报昨日A14版,是永春鹏源街一群街坊关爱、捐助的“饿晕男子”;而在昨日的北青报A15版,他是辗转全国多地装晕的“晕倒哥”……

如果你也在搜索引擎上用关键字“杨祖映+晕倒”试过一遍,相信你的内心一定和小编一样崩溃!

2008年9月18日,杨祖映晕倒在河南邓州;2010年2月23日,他晕倒在湖南郴州;2011年2月28日,他晕倒在浙江杭州;2012年7月24日,他晕倒在台州,获得300多元资助;2013年5月29日,他晕倒在石家庄街头,被资助了300元路费……

昨晚看到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晕倒”受捐助的新闻后,泉州市民小陈马上认出他,并致电海都热线通95060,“11号中午,他也在泉州市区闽南茶都二楼晕倒,桥段和他12号在永春晕倒基本如出一辙。”

根据市民最新报料,“晕倒哥”杨祖映昨天出现在漳州市区。若有他的最新消息,欢迎致电95060告诉我们,也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很伤心,但该帮还是会帮”

“我看了你们报道的《永春鹏源街的街坊 好样的》,文中饿晕的男子杨祖映在其他城市也使用这个骗人的手段,博取他人的爱心。”昨天,泉州市民李先生@海峡都市报大泉州,希望海都记者帮忙反馈,防止其他读者被骗。

“妖秀(闽南语“可恶”)啊,我们大家都看他那么可怜,才伸手帮他。如果真是骗人的,这人的演技也太高了,不仅我们没有发现,连警察和医务人员都给骗了,实在是太可恶了。”昨天上午,永春鹏源街的郑阿姨特意联系海都记者,希望能收藏一份报纸当纪念,得知男子竟然是著名的“晕倒哥”,很是伤心。

“最不喜欢这种欺骗人民群众感情的。但虽说被骗了,下次碰到类似情况,还是会帮。要是都不帮,万一真有人晕倒,可怎么办?”郑阿姨的女儿陈燕香说,昨天上午,朋友就跟她说了这个事,害她一整天都没啥心情上班。她外出旅游时,也经常受到陌生人的帮助,所以既然选择了帮忙,就没有考虑被骗的可能。

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受到捐助(读者供图)

“11号他也在闽南茶都晕倒”

海都记者在漳州市区,找到杨祖映前晚入住的旅社。这家旅社在民主路与平等路交叉路口,并不起眼。

旅社老板陈先生夫妻介绍,杨祖映身穿一件黑色夹克,背着一个黑色行李包,手里提着一瓶矿泉水和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面包。他前天下午5点左右入住,昨天早上7时许退房,这中间的14个小时,都没有离开过客房。

他住的是一间单间,住宿费30元,没有卫生间。离开时,除了床铺没整理外,没有留下一点垃圾。得知他是全国有名的“晕倒哥”,这对夫妻连说不可思议。他们记得,他入住时,说话和穿戴,跟普通客人无异。

“11号中午,他也在闽南茶都二楼门口晕倒,很多人上前帮忙,送吃的送喝的。”昨晚9点多,市民小陈看到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饿晕的报道时,觉得很面熟,赶紧拿照片给母亲看,发现是同一人。小陈说,当天杨祖映也是昏倒在地,大家看了后有的打110,有打120。

警察和医务人员到了后发现他躺地上抽搐,扶起来检查、测血糖。他说自己三天没吃饭了,大家赶忙跑回店里拿来吃的喝的。狼吞虎咽一番后,他说自己来自四川,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有好心市民马上捐助了他一些钱。

全国有近40次救助晕倒哥记录

“晕倒哥”杨祖映出现在福建,不是这两天的事情。海都记者采访获悉,单救助站,杨祖映也转了大半个福建。2011年12月22日,漳州诏安;2013年3月6日、3月15日、4月2日和8月15日漳州华安;2013年3月19日、2016年1月4日南平政和,2015年3月5日三明明溪……

海都记者还从泉州市救助站了解到,杨祖映在国内的救助记录有近40次,后一次则是在南平政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数据还只是从2011年开始的,没有算上之前的和其他没有录入的。

此外,海都记者还了解到,去年12月26日开始,杨祖映先后在我省建瓯、古田、南安等地出现过,常常住在当地的旅舍或小宾馆里。关于杨祖映在全国的“晕倒”足迹,我们整合了北青报等报道,见版面上方的表格。

杨祖映也曾被拆穿过。据《梅州日报》报道,2014年他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被民警拆穿,被带回派出所。他当时交代,自己有过一次被骗的经历,民警和群众听说他的遭遇后给予帮助,他从中尝到了甜头,想骗一点生活费,从此对“假装晕倒、博取同情、获取捐助”一发不可收拾。

今年1月3日上午,杨祖映昏倒在浙江峡口镇的集市路边,当地民警和市民为他提供了救助。当地警方表示,经查询,杨祖映的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一致,没有前科,加上此前派出所也救助过很多这样的人,“所以一开始没有怀疑他。”

涉及金额少,跨地区取证难

今年36岁的杨祖映,在每一条晕倒的新闻中,基本都离不开钱财丢失,而且习惯说三天没吃饭。

既然杨祖映曾交代自己为了获得捐助而假装晕倒,警方为何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永春桃城派出所王所长表示,杨祖映的这种行为,不仅骗取了市民的同情,也欺骗了他们的感情,已经扰乱了社会治安,视其情节可予以批评教育或者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但因为流动性太强,且涉及金额不多,存在取证难。加上地域管辖的限制,若要杜绝类似行为,媒体要加强宣传,让市民做好防范,还需要上级部门统一协调。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的吴家洪律师表示,如果杨祖映每次晕倒都是故意为之,让群众误以为真并给了钱,扰乱了社会治安,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欺诈。而且他从他人处骗取来的金额是可以累计的,如果累计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数额较低,警方也可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对于流动性强,难以取证问题,吴律师建议,公安部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通告,防止更多市民被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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