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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发布春节旅游提示:错开高峰出行 警惕低价陷阱

2016-02-04 08:33:4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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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春节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市民节日旅游开心、放心、安心,昨日,市旅游局发布2016年春节旅游消费温馨提示,提醒大家参团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陷阱,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本报记者 王金植

本地游正月初迎高峰

市旅游局根据往年的数据预计,今年农历正月初四、初五是旅游高峰期,以本地和周边城市游客居多。市旅游局提醒,本地人不妨避开高峰,合理安排出游时机。

“本地游的高峰将出现在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四)、2月12日(农历正月初五)。”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春节是我国传统的探亲访友佳节,短线旅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庭组合、朋友组合、外来工组合预计将构成今年春节我市短线旅游的主力。

该负责人表示,受小型客车免通行费的影响,大家的出游意愿普遍增强,释放旅游消费需求、拉动消费。不少市民驾车出游,自驾游将增多。他说,自驾游增加的车流目的地是景区景点,这对景区景点的接待将是一次考验。据介绍,为了做好景区景点接待游客的工作,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将制定高峰时段分流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等工作。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春节旅游黄金周来临之际,无论是朋友式、家庭式等自驾出游、外出探亲、出差式旅游或参团旅游均需注意一些事项。”市旅游质监所刘所长说,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他说,旅游者参团旅游,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索取正规发票。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值得一提的是,要警惕低价旅游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参照当地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旅游成本指导价,选择高于指导价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服务游客

春节出游旅客将增多,为保障春节旅游市场的有序,昨日,市旅游局公布了旅游投诉电话:0595-22162068,确保游客在泉州游玩没有后顾之忧。

刘所长说,当发生旅游纠纷时,建议消费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或导游人员沟通,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辖区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当地消委会投诉协调解决。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的票证及有关其他材料,遇到旅游纠纷时,有利于问题解决。他提醒说,旅游投诉可拨打市消费者服务热线12315、市旅游投诉热线22162068或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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