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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成立市联合调解中心 化解纠纷一“调”到底

2016-02-05 09:30:30 谢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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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南安成立市联合调解中心,今年各乡镇(街道)也配套成立联合调解中心,改变以往相关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促进复杂问题、跨域纠纷的有效化解

化解纠纷一“调”到底

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召集当事人及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协调解决矛盾。

东南网2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婷 通讯员 黄小燕 文/图)以往,临近年关,南安市总要面临社会矛盾纠纷多发的困扰。今年情况却不同,新发的矛盾纠纷基本都在市联合调解中心得到解决,而旧案、积案的当事人,也都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群众说,如今碰到问题,不用跑断腿,不再被“踢皮球”,纠纷有人一“调”到底。

各自为政,“轻小易”拖成“老大难”

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村民刘某花,因与市里某机关干部发生纠纷,常到市信访部门上访,每逢年关更是频繁。基于属地管辖原则,市信访部门屡次将信访件转交梅山镇督办。“纠纷发生地不在乡镇,我们很难解决。”镇党委书记黄育奇说,去年底,在市联合调解中心调解下,刘某花多年诉求的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长期以来,类似案例并不鲜见。基层群众到县(市)一级提出的诉求,一般都是村(居)和乡镇无力解决的,而市信访部门主要是转交和督办这类信访案件,造成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还得回到原处等待解决。如此往复,经常错过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不少“轻小易”事件拖成了“老大难”问题。

南安市信访局局长尤伟华介绍,信访诉求问题大多属于行政调解范畴,所涉及的往往是山林、土地、工伤赔偿等政策性较强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办理。但有的承办单位不够重视,特别是遇到复杂问题,往往应付了事;而一些协办单位认为事不关己,不愿积极配合。凡此种种,导致信访结案难。

“由于人手不足、职权有限等客观情况,我们上下级政府之间、相关部门之间有时确实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南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跃达介绍,这些“断点”的存在,耗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却无法真正解决矛盾。

整合资源势在必行。去年9月,南安市在全省率先创建县级联合调解中心,一方面由该中心招聘专业调解员,另一方面纵向整合市镇村组的调解资源,横向实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形成市镇、访调、诉调、检调、公调、行调、援调对接和保证金制度的“七对接一保证”联合调解机制。同时,以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调解工作上升到市委市政府主导的层面。

一名当事人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上门调解。

联合调解,“踢皮球”成了“过去式”

去年12月,惠安籍装修工吴某在为南安英都镇村民涂某装修新居时意外坠亡。由于涉及跨地区纠纷,镇里协调能力有限,吴某的十余名亲戚从惠安赶到南安市信访局门口。英都镇政府及市信访局及时将情况向市联合调解中心反映,该中心马上派人将吴某的亲戚接来,并将村、镇、信访、司法、安监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召集到一起,商量解决办法。

经了解,吴某家属的索赔要求合法合理。调解员先向他们表示政府一定会帮助维权,又耐心解释说,通过诉讼虽然有很大机会能获得要求的赔偿款,但是耗时耗力,这对于急需抚慰的家庭来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同时,调解员调查发现,安监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及时认定,已使业主和施工方认识到自身也存在过错。经调解,当事各方在3日内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业主和施工方允诺一次性赔偿吴某家属35万元。市联合调解中心还邀请专职律师为调解协议进行鉴证,使该协议更具备法律效力。

“这起案件很典型,联合调解中心将相关部门召集起来,把事故原因找出来,把解决办法谈起来,并及时监督执行情况,既透明又高效。对各部门来说,互相配合节省了行政成本,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纷;对群众来说,碰到问题不用跑断腿,不再被‘踢皮球’,在第三方鉴证下商量着解决,自然怨气就平息了。”南安市联合调解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志远说,迄今为止,中心共受理复杂矛盾纠纷83起,成功化解71起,成功调解率达85%。

李志远介绍,从今年起,各乡镇(街道)也配套成立联合调解中心,相关市直单位规范组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市联合调解中心作为全市调解工作的总调度和枢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参与全市调解工作,各类矛盾在体系内得到有效受理、有效流转、有效化解。

机制创新,有效避免矛盾激化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通过检调对接,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可以为老百姓节省不少时间和财力成本。”南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市联合调解中心主任赖世有介绍,中心成立的头一个月,通过检调对接的机制创新,就促成了7起民事申诉案的和解。

不过,在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对接中,调解员又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赔偿金数额上,双方往往存在较大分歧,有的被害人漫天要价;二是有时达成和解后,加害人赔偿金交付不及时,被害人追讨难。为此,南安市政法委在深入调研后,与公安、司法机关联合制定出台了轻微刑事案件联合调解保证金制度,由市联合调解中心设立专门账户,加害人在法律适用范围内依法缴存保证金,公安、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拘留、不提请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

今年年初,市民张某与邻居宋某因纠纷发生厮打,致使宋某受伤,经法医鉴定,伤情属于轻伤一级。宋某及其家属与张某在赔偿数额上没有达成一致,坚决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南安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认为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不符合逮捕条件。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也为了依法保护宋某的权益,该院和市联合调解中心及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他们一方面积极做好对双方当事人的化解矛盾和释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与张某积极沟通,说服其将4万元赔偿款在联合调解中心先行缴存,打消了宋某的顾虑。之后,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逮捕决定,宋某没有提出异议。

“社会矛盾越复杂,我们在社会治理中就越要主动作为。不断探索调解新机制是解决之道,而且只有在执行的过程和细节上同样不断创新,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南安市委书记王春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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