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石结构房抗震性能不足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围绕该主题,市地震局就泉州市石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做了介绍。 目前,泉州市不符合抗震要求、需要进行改造的石结构房屋,大多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及以前建造的,主要分布在中心市区、晋江、石狮、惠安、南安和安溪等地。 石结构房屋抗震性能差与其使用材料和建造方式有关系。石结构房屋即主要以石楼(屋)盖板、石梁、石柱、石砌体作为承重构件的房屋,以及在其上部楼层采用其他结构形式的房屋。闽南石结构房屋使用木、瓦、土等其他建筑材料的相对较少,且大多建筑用石材皆为粗加工,平面布局也较为随意简单,一般无正规设计,基本无抗震构造措施,施工工艺不规范,存在众多不利抗震的缺陷。在中强地震作用下,容易发生石梁、石板断裂或石墙外闪等破坏,危及人身安全。 途径:三种方式助推石结构房屋改造 目前,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主要有三种途径:成片改造、零星改造和修缮加固。对规划保留的、具有保护价值的石结构房屋和街区,主要进行房屋维修加固、完善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对无保护价值的石结构房屋,主要采取成片拆除重新规划建设和鼓励权属人自行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翻建,或采用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加固的形式实施改造。 城市规划区、县城、建制镇镇区范围内,未纳入五年内改造计划,或规划进行成片改造但超过五年未实施,以及城镇规划区外的石结构房屋,在符合规划要求,并留足道路及公共设施空间的前提下,均可申请自行改造。 位于五年内改造、近期重点建设范围以及市、县、镇一级主干道控制范围区域内的石结构房屋,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组织异地建设。 补助:不同区域改造资金补助标准不同 记者获悉,处在泉州市不同区域的石结构房屋,其改造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的成片石结构房屋改造,可申请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获得以下补助:约6000元/套的棚户区改造补助,受理申请部门:住建、 财政;约6000元/套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受理申请部门:发改。 (2)城市零星石结构房屋改造可申请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获得约6000元/套的棚户区改造补助,受理申请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农村零星石结构房屋改造可申请纳入造福工程,获得3000元/人的补助,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受理申请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3)城市低收入家庭、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家庭等低收入弱势群体在(1)、(2)项补助的基础上,还可获得一定的政府财政补助,受理申请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4)上述补助标准将根据中央、省、市、县当年度下达的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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