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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成“万能”开证机构 这些奇葩证明到底盖不盖章

2016-05-27 07:57:27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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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证2 老太家中摔倒 需社区证明“自己摔”

“自己摔倒受伤还要找我们社区开证明,我们也没亲眼看见,怎么证明呢?”开元街道一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最犯难的就是遇到“难证的证明”。

老太摔倒做手术 要报销需要证明

前阶段,社区陈老太在家做家务时不小心摔倒,右腿骨折,需要住院做手术治疗。儿子陈先生想用医保卡支付部分费用,却被告知需到社区开个没有得到过第三方赔付的证明,即证明他母亲是自己摔伤的,而非因交通事故等第三方造成的。

陈先生原以为这应该也不是难事。没想到拿着表格到社区,却碰壁了。“社区说这个证明没法盖,因为他们也不能确认老太太是不是自己摔伤的。”公章没盖成,医保支付就用不了,手术需要的钱,陈先生只好从亲戚朋友那借了。

社区:没看到的情况怎么证明?

陈先生也是不理解,为什么社区不能灵活一下,帮忙盖个章呢?可是社区工作人员也犯难:“我又没看到她摔倒,他也没提供其他证明,我怎么证明呢,万一真是要骗保,医保中心是不是要怪社区呢?”这名工作人员也疑惑,使用医保支付,居民提供了医保手续、身份证及医院的疾病证明为何不可?

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市民遇到和陈先生一样的问题,如:骑车不小心自己摔倒,切菜时用刀切到自己的手……这样的事情,社区不给开显得不近人情,但无从查证又确实难以证明,还徒增工作量。

◆症结

使用医保卡支付→身份证、医保卡、医院的疾病证明→证明“是自己摔的”→社区盖章

没有亲眼所见的社区负责人,如何知道他是否“自己摔伤”?

◆解结

“主要是为了防止骗保情况发生。”泉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中明确规定,因工伤、事故、犯罪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医保是为所有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如果参保人同时享有医保和第三方赔付,就相当于侵犯了其他参保人的利益。因此,如果市民遭遇外伤,需要持医保卡到医院进行诊治时,因交通意外受伤的,需要交警部门出证明;因工伤的,则要到单位开证明;在家受伤或意外受伤则需要社区证明,以避免骗保情况发生。

可是为什么医保中心不能直接调查取证呢?

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中心不是公安机关,无处调查,也没有这个能力去调查取证。

那证明进入死胡同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实在没有社区证明可开,可由直系亲属做担保。但明确规定,如情况有不实,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当事人确实不是为了骗保,担保人就敢担这个责任,这也为了方便市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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