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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约车管理细则下月起施行:车价不低于15万元

2016-10-26 07:50:07  来源:泉州晚报、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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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约车细则昨出炉,这个门槛不低

车价不低于15万元 “寿命”8年

泉州现注册的网约车账号中,99%车价在10万元以下,近8万辆车将面临“清退”

泉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有了新政。昨日上午,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官网正式发布《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对网约车的经营者、司机、车辆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

■记者 陈小芬

●关键词 经营者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

网约车经营者应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法人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设立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在县(市、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申请在泉州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关键词 经营期限

不高于4年 期满换证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明确其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顺风车除外),经营区域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期限不高于4年,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到期可申请换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福建省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关键词 车辆属地

应取得泉州本市牌照

准备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这样的条件:5-7座(含本数)的乘用车(小客车);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及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另外,网约车不得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车身不得有专用标识,车身颜色原则上应使用出厂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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