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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泉州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决议通过 需要社会共识人人参与

2017-01-12 08:26:4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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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决议通过

各方热议: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共识人人参与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苏勇)昨日,《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议案》成为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的两大议案决议之一。按照决议,今后我市就垃圾处理利用将做好五项工作,即加快设施建设,增强处理能力;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其中,垃圾分类上,争取近期实现“大分流”、中期实现“干湿分离”、远期实现“小分类”。

决议一通过,社会各界纷纷展开讨论,发表看法。

代表

没有新举措,垃圾处理厂将“爆仓”

“垃圾分类处理利用,关系整个社会与城市文明,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作为议案的领衔人,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思红对议案的通过深有感触。她说,垃圾处置已成为继交通拥堵之后城市管理的又一难题,2012年—2015年,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2016年增长速度更是激增为20%。按照现有的增长速度,如果没有新的行动举措,几年之后,泉州现有的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将“爆仓”!她认为,议案的通过将有利于全市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付诸实施。

蔡思红指出,目前全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前中末端都存在不足,垃圾分类减量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有欠缺,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利用率也还很低。建议应明确目标,加大政府投入,建立保障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

同样参与议案提出的市人大代表郭跃民认为, 垃圾分类处理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不仅需要人大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也同样需要社会共识、人人参与。比如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的随意丢弃还可能对居民健康造成影响,而实施垃圾分类处理,不但能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而且能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

据悉,在2016年两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由郑玉宝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泉州中心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的建议》为重点督办件,建议市政府尽快组织研究论证,明确泉州市中心市区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具体建设方案,确保室仔前填埋场满容前,新的垃圾处理设施能够投入运行,避免出现垃圾围城的现象。

部门

将垃圾处理产业园提上重要日程

“振奋人心!”得知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议案》,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士这样表达感受。

据介绍,我市现有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分别位于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处理能力6300吨/日,3座垃圾填埋场(位于市区、永春、德化),填埋能力1040吨/日。目前,这些厂、场已经满负荷运行。

根据议案内容,今后有条件的垃圾焚烧厂,都将进行技改提升和扩建增容。此举等于为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上了一重“保险”。“如惠安垃圾焚烧厂现已建成一、二期工程。按照规划,还有三期工程。随着三期建设得到保障和落实,扩容的处理能力将有效分担全市其他县市的处理压力。”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将通过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新改扩建以及推进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等,不断提高垃圾收集率和处理率。

针对议案提出的“近期‘大分流’,中期‘干湿分离’,远期‘小分类’”的目标,市政公用事业部门近期将重点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园建设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并按照要求加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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