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割声敲打声“声声入耳” 噪声扰民如何破局
政协委员、业内人士、法律专家、市民共同支招
连续两日,南俊新街一在建工地午间也在施工。
本报讯(记者 张晓明 实习生 赖章平 文/图)刚要午休,建筑装修产生的切割声、敲打声从窗外穿透进屋,吵得附近居民神经衰弱。昨日,《泉州晚报》关注市区学府街工地装修施工扰民的问题,在《泉州晚报》介入协调后,施工方做出午间停工的承诺。
昨日,记者分两路走访中心市区各大街头,发现仅午间时段,就存在商家高音喇叭、建筑工地施工、店面装修切割、市政道路破开等噪声现场。噪声扰民问题该怎么破?本报特别邀请到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环保工作者及市民共同支招。
回访
施工现场 装修声音小了不少
昨日12时30分,记者回访学府街施工现场。观察半小时,记者发现这个原本噪声不断的施工现场,传出的噪声小了不少。在13时之前,基本没有太大的噪声传出,不过在13时10分,记者站在师院家属楼楼上观察,仍能听到个别传来的电钻声。
师院家属楼的不少居民表示,昨日午间的噪声已明显改观,但后续施工特别是春节后的施工,是否扰民依旧还有待观察。
昨日13日,中山路一路面正在维护施工,产生噪声扰民。
调查
午间时段 各类噪声此起彼伏
商铺“高音炮”从早响到晚
时间:12时40分 地点:泉秀街商铺
昨日12时40分许,在客运中心站附近,一名男子正在摆摊,距其50米左右就能听到震耳的声响,“批发市场拆迁后的剩余物品,全部都卖10元,有金刚菩提、山核桃、高等木制手串……10元太超值了”,摊子下面一个高音喇叭循环播放着。
店门口放着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宣传促销的“杂音”阵阵,还有员工站在店门口唱歌……这是泉秀街一些沿街商铺每天都会制造的噪声。
工地敲敲打打响不停
时间:13时 地点:南俊新街工地
前日午后,记者途经南俊新街,听到在泉州市委党校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传来阵阵刺耳的敲打声,往工地方向看去,发现楼顶有十几个工人正在打板、搭脚手架。
昨日13时,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乱象依旧。
店面装修任性切割
时间:13时20分 地点:南俊新街店面
昨日13时20分,在南俊新街传出一串刺耳的切割声。记者寻声而去,看到在一个店面门口,两名男子正在切割门,电锯切割不时喷出火花,伴随着巨大的噪音。路人不堪其扰,都捂住耳朵赶紧离去。
工人强力破开路面
时间:13时35分 地点:中山路奎霞巷
记者途经中山路奎霞巷时,看到两名工人正在破开路面,似乎是在维护下水道施工,强力钻孔声和拖拉机头运转的声音响彻整条街。
昨日13时20分,南俊新街一店面正在切割,产生刺耳的声音。
质疑 监管无力 执法走形式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不少饱受各种噪声困扰的市民反映投诉“无门”,更确切地说是“门”太多,不知道该往哪个“门”投诉。记者调查发现,基层执法部门在噪声污染的防治中,存在实际职能分管部门多、执法难度大、执法权力不足等问题。
“只是口头劝导,施工方依然我行我素,难道就没有有力的处罚措施吗?”学府街泉州师院家属楼居民林先生表示,虽然多次报警,但噪声依旧。
不少市民反映,监管无力、执法走形式的情况也出现在城管和环保部门的执法上。有市民质疑,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噪声问题时措施太软,执法往往流于形式。
症结 多部门管 分工太细力度太小
据悉,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这四种不同的噪声污染分由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执法三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多部门分管,这样一来反倒不好管。”据一位执法民警介绍,公安部门在管理时,必须先认定其超标,而其是否超标只能由环保部门进行检测,环保部门检测超标了,却没法进行管理。
由于没有专业的噪声检测设备、没有足够的执法人员等,城管在处理噪声投诉时,往往疲于奔命。“有时执法队刚走没多久,又接到同一地点的噪声投诉。”一位城管执法人员也大倒苦水。
对此,市民徐先生认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环保、公安、交通、文化、工商等部门环境噪声监管职责,而在现实操作中,出现管理交叉、执法主体不明确等情况,以致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
支招 联合执法 “下猛药”严厉查处
如何有效治理扰人的噪声,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泉州市政协委员朱林果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噪声治理的提案。他建议,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城市噪声的巡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改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加强噪声环境监测,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装置的作用,如在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噪声检测系统,让群众监督,环保部门可据此执法;对社会生活噪声,公安部门要对扰民行为严格制止,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公共场所应当在晚上9点半前停止活动,否则应当给予扰民者相应处罚。
“解决噪声扰民问题有利于提高泉州城市整体形象,营造健康、良好的商业氛围,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在晋江从事生态环保产业的蔡经理认为,政府应将噪声污染的治理问题列入年度考核,严格执行“环评”规定,噪声超标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吴培育律师认为,噪声扰民涉及法律问题,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但在现实中,一些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噪声违法成本低,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不少市民认为,治理各类噪声,除了教育引导,更要联合执法,“下猛药”严厉查处,增加其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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