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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督促共享汽车办理租赁手续

2017-02-23 11:06:0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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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管处 督促共享汽车办理租赁手续

未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前,应停止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本社媒体关于共享汽车现身泉州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市民网友对这一新事物充满期待,也提出不少建议,主管部门也加强管理,要求“嗒嗒用车”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相关手续。

■早报记者 林书修 陈小芬

[部门要求]

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手续

记者从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公司需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所属车辆需办理《租赁汽车证》。

目前,泉州市道管处已要求辖区运管所会同交通执法机构,前往“嗒嗒用车”企业,指导并督促其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相关手续,并明确告知,在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前,应停止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据介绍,《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租赁汽车证》需向所在辖区运管所申请,在条件符合、申报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10个工作日内可办结,《租赁汽车证》为即办件,当场便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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