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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缠的谣言:网络谣言低成本高危害 如何破

2017-03-10 11:29:17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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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成本低 担责却沉重

自媒体时代,一台电脑、一部手机就能成为造谣的工具,成本不可谓不低。但是,造谣容易,所要承担的后果却是沉重的。

主观上没有故意 照样要担责

据了解,当下中国微信注册人数已经超过9亿人,在互联网时代,谣言被“插上了翅膀”,传播迅速,影响范围广,因而变得更加具有破坏力,在这种情况下,要让传播者敬畏指尖上的力量,谨言慎行,这就离不开法律的支持。

东南早报法律顾问张传江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谣言造成的不同后果都有具体处罚规定,故意编造并散布谣言或明知是虚假信息而传播,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较轻的,处以治安处罚;情节较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应当处以刑罚。

因此,他提醒大家,在互联网时代,传媒高度发达,传播速度快,每个公民在传播消息的时候,都应该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要有一定的分辨能力,不能人云亦云,以讹传讹,否则一旦因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是单纯的转发,倘若造成严重后果,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虽然转发的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但也有存在过失,即没尽到谨慎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照样要担责。

一旦侵权或犯法 轻则罚款重则量刑

造谣会侵犯到公民哪些权利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网安支队工作人员小庄介绍,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网络谣言常见的是对公民隐私和名誉权的侵犯,即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需要强调的是,这类造谣诽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需要到法院起诉。

当网络谣言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侵害时,就可能成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对象。如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网络谣言触犯了刑律,我国《刑法》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我国《刑法》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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