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拍案说法 > 正文

犯强迫交易罪 泉州金色外滩小区8名“沙霸”一审获刑

2017-06-02 07:56:4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小区两伙“沙霸” 为抢生意打架

不少业主证实,自己因为装修被威胁后,寻求物业帮忙,但都没什么效果。随着判决,“沙霸”和物业的特殊关系也揭晓。

曾任小区保安队负责人的阿忠(化名)证实,除了这伙江西人,小区还有另一伙从事同样“业务”的新步人(另案处理),两伙人为了争夺小区的装修曾打斗了三四次,后来都进驻了小区。小区物业的人交代他不要理会这件事情。2015年的中秋博饼,物业请了这两伙人一起参加。业主如果要装修,只能根据楼号找相应的“沙霸”购买建材及搬运,否则业主或者工人会被“沙霸”威胁。业主自己在外面购买建材也运不进去小区,除非业主自己亲自搬运,否则保安也不会放行。

犯强迫交易罪 8人全部获刑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张某祥等人“承包”金色外滩小区部分楼房的装修业务,包括建材销售、搬运、敲墙等,在与业主“谈生意”时没有相对固定人员搭配,且建材销售与搬运、敲墙等服务会相互帮忙推销,在与业主谈不拢的情况下,由几个被告人共同商量解决办法,甚至共同负担“打人费用”“赔偿费用”,因此张某祥等人构成共同犯罪,应对共同犯罪数额承担责任。

法院还认为,张某祥等人共同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该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张某祥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席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余6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