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 通讯员郑杰毅)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已正式接入住建部开发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全面启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以方便广大缴存职工。 据介绍,泉州市启动该项业务,除了方便跨城市离职再就业职工在转入地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往返奔波之外,还有两大优点:一是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移结果直接通知职工;二是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缴存年限,支持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伴随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启用,市公积金中心也规范了该项业务的具体流程。 凡劳动关系从外省市迁入泉州市,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向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地管理部提出转入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平台核实信息,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在该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 凡劳动关系从泉州市迁至外省市,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已开通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平台对外省市公积金管理机构传递的函件进行审核确认后,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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