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街一停车场收费与公示牌不一致”追踪 检查人员暗访 要求停车场整改 收费员配合检查人员做笔录 本报讯(记者黄枫 文/图)2日,泉州晚报报道了中心市区美食街一停车场,收费员未按公示牌收费,一停车就要缴纳10元,涉嫌违规。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表示,在该停车场也曾碰到违规收费情况。昨日上午,记者跟随鲤城区物价局检查人员前往暗访。 昨日10时许,鲤城区物价局检查人员来到该停车场。检查人员表示,老兵大排档对面的停车场分为两种,一种是台阶上的停车位,属于国泰观邸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定价,按公示牌上的标准进行收费;另一种是台阶下的停车位,属于路内停车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定价进行收费。 针对台阶上的停车位,检查人员咨询收费标准,收费员表示收取10元,停车不足1小时再退5元。不过,在收费公示牌和临时票据上,未标注预收款10元,也未说明是计时收费多退少补。随后,检查人员在收费员的本子上看到,每辆车的停放时间都有记录。因停车场未把预收款公示于众,会让市民不清楚如何收费,检查人员当场要求停车场负责人在价格公示牌或者临时票据背面打印说明,如果未整改,将予以处罚。 台阶下的停车位属于政府定价收费的路内停车位。检查人员将车辆停进车位时,有名收费员要求支付10元停车费。检查人员问道:“10元是计时收费还是按次收费?”该收费员表示,一次就是10元。检查人员发现该处停车位没有公示牌,是计时收费还是计次收费无从知晓。检查人员表明身份,要求收费员配合做笔录。当检查人员询问为何没有收费公示牌时,收费员这才从旁边拿了一块牌子挂上。公示牌上写着计时收费,1小时以内3元/次,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24小时最高30元。检查人员表示,该处停车收费不符合相关规定。 “在该路内停车位,共查到两项价格违法行为。一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二是没有按规定标准进行收费。”检查人员说,收费员做笔录时称,老板交代3小时内收5元,超过3小时收10元,但记账本记录的全部是10元的收费金额。根据《价格法》规定,没有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没按标准收费,退还违法所得,无法退还的没收,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鲤城区物价局检查人员表示,今年以来,两处停车场已被投诉14次,他们也多次要求对方整改。目前,他们已经要求停车场的负责人到物价局接受处罚。检查人员提醒,如果市民遭遇停车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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