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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沟河开启立法保护新时代 详析泉州第二部实体法

2017-10-25 07:54:3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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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实体法——《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从此,市区内沟河有了一部专门为它量身打造的地方性法规,迎来一个更加美好的时代。

昨日,老泉州人对内沟河的共同记忆见诸报端,便引发广大市民对《条例》的高度关注。《条例》是如何制定的?有什么亮点内容?带着市民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参与制定《条例》的相关部门。

制定过程

贴近民生 第二部实体法 聚焦内沟河保护管理

“地方立法必须从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使制定的法规更直接、更实在、更接地气。”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部实体法聚焦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内沟河是泉州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防洪、排涝功能。对市区内沟河进行保护管理,将有效提升市区内沟河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市区内沟河防汛排涝功能。另一方面,内沟河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景观功能,特别是八卦沟、小八卦沟等历史遗存内沟河见证了古城的发展变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传承价值。

“内沟河保护管理长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解决。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有了更高要求,迫切期盼改善内沟河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保护内沟河的生态环境和传统风貌,助推“五个泉州”建设,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盼。

《条例(草案)》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起草、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16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12月、2017年6月、2017年8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和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8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其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在泉州人大网公开全文、召开座谈会、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多次组织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实地察看,了解掌握内沟河保护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安排立法调研组赴济南、南京、重庆等地取经,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同时,根据各方意见,多次会同泉州市直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论证会,以期各项制度管用可行,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此外,还将《条例》施行前的基础性准备工作列出清单,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先期着手落实,为《条例》获批后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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