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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车出行乱 闯红灯、抢道、逆行

2018-01-08 08:20: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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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 增加违法违规成本 加大处罚力度

泉州市政协委员、农工党泉州市委会委员邵晏与市政协委员李百玲,也在联名提案中,认为市区从2014年起增设10多条非机动车专用道,但实行情况并不很理想,电动车与行人共用非机动车道,加上市区汽车停车位紧张,造成行人、电动车、泊位的机动车混行,有些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图方便闯入机动车道。同时,现在电动车载客行为大量存在,因具有盈利性,非法电动车载客同时逆行、闯红灯不断,有的还是大功率,时速和车重造成的危险性极大。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电动车闯红灯、超载、越线停车和上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等行为。目前,泉州对电动车闯红灯等行为基本采取以劝导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处罚是按照2013年10月16日出台的《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设定的50元罚款额,应当加重。

建议可采取“文明接力”的处罚方式,电动车闯红灯过马路,就必须在原地充当交通协管员,直到抓到下一个闯红灯过马路的电动车。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登记管理,根据违法次数进行不同力度的惩罚,采取教育学习、罚款、扣车等方式,违法达到一定次数者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给以曝光,充分利用媒体加大交通公益宣传力度。

建议增加路面交通设施,增加隔离护栏、警示和导向标示,配备更多交通协管员,尤其是高峰时段,逐步引导规范非机动车专用道管理。做到人车分离,确保各行其道。特别要加大非机动车道指示标志设置,在已拓宽的路口的非机动车道进口处设置导向标示,或者安排协管员指挥电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对不听指挥进入机动车道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部门声音】 综合系统工程 全社会共同监管

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得知,电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已开展不止一次,严查无牌、假牌、套牌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超员乘坐、闯红灯,驾驶改装、拼装电动车(“鬼火”车),以及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教育部门。此外,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也多次开展,市区各大路口也多配有交警和交通协管员,包括设置路障等措施。

泉州市教育部门也多次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采取校内通报、通知学生家长、责令整改等多种方式。泉州市工商部门、交通部门也曾牵头质监、经信、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销售改装拼装电动车、假牌套牌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动车管理毕竟是项综合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在车、路、人三方面,最关键的还是要靠人的自觉,保持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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