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行动建设宜居石狮 地下管线工程须归集档案
实施六项行动,建设宜居石狮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须归集档案 2010年后新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须尽快移交 东南网6月3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吴汉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既是建设成果的真实反映,也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管理工作,石狮市要求,所有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归集档案。对于已形成而未移交地下管线档案的单位,审批窗口将不予办理新管线工程开工的任何手续。 根据市府办转发《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石狮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的范围为: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电信、燃气、热力、电力、广播电视、公安监控、交通管理信号灯等各种地下管线及附属工程,其形成的工程档案都应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按规定查阅并报送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地下管线现状档案资料。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管线工程资料和档案。各种地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归档单位按规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报送;无法确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档单位的,由各管线建设单位自行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分别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即时进行查验审核。 石狮市还要求,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首先要移交2010年以来新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对过去已经形成但没按规定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要安排时间表进行整理后移交;对已知的地下管线废弃情况及未知的地下管线废弃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后书面报送市城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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