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因积水摔伤 物业赔了5万元
(黄晖/绘)
本栏目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办 本栏目法律顾问:福建泉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惠阳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地下车库通道的一摊积水,实在贵,因为它导致一名业主摔成骨折。近日,法院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得赔偿受伤业主约5万元。
业主 地下车库有积水 骑车摔成残疾
向女士住在永春县县城某小区,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去年5月3日,她在熟悉的地下车库摔惨了。
当日下午5时许,向女士驾驶电动车从学校接小孩回家,行至地下车库一摊积水时,一个打滑,她连车带人摔倒在地。不幸中的万幸,孩子只是受点皮外伤,可她自己却伤得非常严重。
向女士受伤后,她的老公即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并将她送到永春县医院诊治,因伤势严重,当天转到180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诊断,向女士多处骨折及韧带损伤等。
在医院治疗花了约3万元后,向女士才得以出院。但医生建议她,出院后得休息三个月,出院一年根据骨折愈合情况决定是否取出螺钉,定期门诊随访等。
为啥地下车库的通道上会有积水呢?向女士才了解到,当天物业员工用高压水枪冲洗地下车库,没有将地面的积水清扫掉,也没有做任何提示。
在找物业公司索赔无果后,去年9月份,向女士作为原告,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永春县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3.3万元。据悉,向女士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她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她的伤情构成10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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