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本社《泉州晚报》记者暗访报道了市区一家“黑豆芽”作坊的生产流程,随后工商部门对此进行了查处 (资料图片) 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东南网7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王璜瑜)为了豆芽卖相好点、长得快点,他竟在豆芽生产过程中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无根水”。这些毒豆芽流向晋江青阳曾井、陈埭洋埭菜市场。前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7岁的四川人段某林被晋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表示,生产食品时加入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不管是否造成人身损害,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案件】添加“无根水”让豆芽根须减少
段某林原先在工地打工。去年年初,他听老乡说卖豆芽比较好赚,因为觉得在工地打工太累,便想转行卖豆芽。于是,他从老乡手里转手来塑料桶、“无根水”等生产设备和材料,在罗山缺塘社区租了房子,弄了简易搭盖,开始生产豆芽。
豆芽生产时,一般夏天五六天可以养完一批,冬天要七八天。为了让豆芽卖相好看,好卖一点,豆芽培养到第三天后,他就会将“无根水”兑水后,对桶里的豆芽进行喷洒。“加‘无根水’后,可以让豆芽的根须少一点,看起来嫩一点。而且,也能促进豆芽快速分裂,从而达到加速豆芽生长的目的。”检察官表示。
生产好后,段某林会将一部分生产好的豆芽,批发给青阳曾井菜市场固定的七八个菜贩。另外一部分,则由他老婆运到陈埭洋埭菜市场零售。他平均每天生产6桶黄豆芽,8桶绿豆芽。每桶豆芽他能赚20元左右,一天能赚200多元。至案发前,他共因此获利20多万元。
今年5月27日,晋江警方联合晋江市农业局,在段某林的加工窝点内将其抓获,并当场扣押了8桶绿豆芽成品720斤左右、6桶黄豆芽成品480斤左右和53桶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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