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传销第一大案告破 捣毁窝点12个刑拘67人
泉州警方捣毁的五级三阶制传销团伙 东南网7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通讯员 泉公宣 文/图)伙食上萝卜白菜,住宿上多人通铺,这样艰苦的生活环境,又如何能让传销组织编织出的致富谎言,屡屡让人被“洗脑”? 传销组织中,中、高层人员在“讲课”时,自称所享受的“吃住在酒店,出门乘豪车”奢靡生活,正是让底层“业务员”们趋之若鹜的奋斗目标,很多成员正是在这种诱惑下,被传销组织成功洗脑。但实际上,这些“经理”、“主任”们的生活,究竟过得怎样呢? 昨日,泉州警方向媒体通报,泉州、惠安两级警方于7月4日捣毁一个传销团伙,共捣毁窝点12个,解救40人,抓获107人,其中刑拘67人,是近年来泉州破获最大的传销案,更首次有2名“经理”落网,作为传销团伙中,层级仅次于“总经理”(亦称“大老总”)的高层人员。 传销“经理”们的双面生活 7月4日下午,在惠安、泉港各乡镇,同时有140名警力分成多组伺机待发。惠安经侦大队的民警小何,带着4名特警,埋伏在惠安螺阳镇一商住楼外:这个抓捕小组的目标,是传销组织中重要高层,“经理”彭某。 实 多人合租 月收入不超4000元 若不是敲门时,屋内久不开门后传出的锁门声,让民警确认找对了地方,待民警强行进入后,“3室2厅的套房十分整洁,2男2女都极为镇定,毫无传销人员常见的慌乱,每个人房内都有电脑,看上去和普通白领没有区别。” 但经比对头像,民警确认1名32岁女子正是彭某,而另一名与彭某同住一间的25岁女子,为该传销团伙另一“经理”王某。另两名男子也疑似为该传销组织人员,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警方在随后的搜查中,发现了传销组织的“学习资料”,以及各级成员的“工资单”。这份工资单颇为详尽和正规,上书项目包括“考评奖”、“出勤奖”等,乍看之下,似与普通企业所开具的无异。据民警的调查,传销组织的运营实行收支两线分开,各级收缴的钱层层上交,而各级组织的生活费和成员工资,由上级层层下拨。彭某与王某,在整个传销组织五级三阶制的运转模式中,身处第二级,地位仅次“总经理”,月薪约为3000至4000元。 “总体生活水平与普通上班族差不多”,民警如此评价彭某和王某2人的日常生活。不过在两人的嘴里,他们的生活可不止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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