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石结构房改造:零星石头房改造可享不同补助
相关链接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可享受减免优惠 《意见》明确,石结构房屋改造在行政收费方面可享受减免优惠,主要包括: ——参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一律免收应安置面积部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就地翻建的房屋住户涉及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设施报停、重新开通等环节一律免予收费。 ——安置小区的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有上下限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收费,并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优惠幅度,给予收费优惠。 ——免收新建建筑防雷装置技术评价费,雷击灾害风险评估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跟踪检测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 ——电力配套建设的内部供配电设施工程,按收费标准的90%收取,由供电企业统一建设,并承担建成后配套供配电设施的维修、改造、供电安全等责任。 ——列入“造福工程”的石结构房屋改造,农户搬迁安置占用耕地的,免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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