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公布 泉州5镇入选
东南网9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昨日现场会下发的《关于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第一批选择南安水头镇、晋江金井镇、晋江安海镇、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闽侯青口镇、安溪湖头镇、福鼎太姥山镇、仙游榜头镇、安溪龙门镇、福清江阴镇、福安赛岐镇、漳浦杜浔镇、浦城仙阳镇、尤溪洋中镇、永定高陂镇等15个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建设以福州大都市区、厦漳泉大都市区为中心、若干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县城为支撑、中心镇为纽带、美丽乡村为基础、沿海一线山区多点、具有福建特色的城镇化新格局,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路子。 壮大中小城市 就地就近城镇化 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路径之一。目前,在我省现有政策上,除福州、厦门、平潭外,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限制已全面放开。由此,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办法和提供优惠条件,吸引急需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常住人口落户。 对在城镇有稳定职业且居住一定年限的本省籍村民,可以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新建的住房置换其原有农村住房,并探索新农合省内异地转移接续、保费补助跨区域转移办法及外来人口、留守家属分别参合的新农合参保机制,解决全家“捆绑参合”难题。 对暂无落户意愿或暂不具备落户条件并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推行居住证制度,实行积分管理。 提升城市品质品位 要提升城市规划和建设品质,提升基础设施承载力,注重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 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是规划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承载大都市区城市群的大交通体系。2018年前,全省每年要完成城市道路、供水、污水、燃气、排水管线改扩建各1000公里以上,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实现污泥深化处理,所有县城使用天然气,并逐步推行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并用3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信息系统建设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 文化传承方面,旧城改造要注重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新区建设要注重城市多元文化创新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相融合相协调。 此外,2018年前,所有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意见》提出,优化中小城市和城镇的布局和形态,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培育发展一批城市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城镇化成效显著的宜居宜业中小城市。 到2018年,建成6至8个经济总量超千亿元、10个以上500至1000亿元的县(市);培育8个左右财政总收入超10亿元和6个左右5至10亿元的具备小城市功能的强镇(不含区辖镇、城关镇)。推动70%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城镇聚集。 通过简政放权、强镇扩权、创新体制机制等方式,解决制约中心镇发展的制度性障碍。15个培育试点,条件具备的可设立“镇级小城市”,允许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和不膨胀机构的前提下,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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