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发放首笔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金
晋江发放首笔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金 加上新农合保额,每人大病补助最高可达60万元 东南网10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剑波 通讯员 陈文经)10日,在晋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首笔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保险金发放到陈女士手上。 陈女士是晋江陈埭人,现年63岁,患有恶性肿瘤疾病。今年1月13日至2月13日,她在厦门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花费5.7万多元,其中新农合范围内费用是4.5万多元。除了新农合报销的2.8万多元外,陈女士还领到了一份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保险金,一共是2742.57元。 数据显示,晋江今年有96.91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99%,其中包括200多名持有居住证的“新晋江人”。据了解,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晋江参合人每年可享受本级封顶20万元的大病医疗补助,以及泉州市级封顶20万元的大病统筹补助。 今年初,晋江启动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以年度为单位,该市从政府财政中为每位参合人缴交20元保险费,在核定被保险人员和数量后,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一次性缴费投保,每人最高保额20万元。如此,加上新农合保额,每人大病补助最高可达60万元。 《晋江市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当年度个人在晋江市以内定点医院单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中,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新农合已补偿的费用后,自付部分仍超过4500元的部分,按80%比例再予补偿;当年度个人在晋江市以外定点医院单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中,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新农合已补偿的费用后,自付部分仍超过12000元的部分,按50%比例再予补偿;当年度个人累积医疗费用中,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新农合已补偿和大病保险上述两点已理赔的费用后,自付部分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15213元的部分,按30%比例再予以补偿。 今年初以来,该市符合申请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金的参合人数达1500多人,涉及商业保险金360多万元,目前已有200多人办理了相关手续。 “为了与新农合结报系统大病保险理赔模块相对接,公司开发了一套大病保险理赔系统,并设立专门的大病保险理赔账户,自动统计大病保险理赔情况。”太平洋寿险晋江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戴金钹说,“今年,晋江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费是1900多万元,预计年度发放90%以上。公司基本上不盈利,但可借此来扩大影响。” 晋江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吴伟阳表示,这项政策可以进一步减轻民众负担,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作用和意义就更大。今后,该市还将逐步增加投保金额,为市民争取保额更高的险种。 采访手记>>>> 用现代保险创新社会治理 □本报记者 林剑波 眼下,看病难、看病贵时常困扰着普通民众,尤其是大病问题,往往会让一个家庭因病返贫,甚至负债累累。 新农合是一种医疗互助形式,其初衷和最大作用就是保大病,缓解看病贵、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等民生问题。与其他地方相比,晋江参合市民每年除了享有泉州地区大病统筹的20万元封顶补助之外,还有本级20万元的封顶补助,已经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线上。 在原有的基础上,晋江市政府又以“尽量让民众多一分报销,少一点负担”为出发点,实行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政策,形成了“双保险”的立体保障机制。其借助现代保险的商业路径,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政府与保险业的良性互助。 晋江民营经济发达,该市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为每位参合人投保20元小钱,就能每年为每人多撬动最高20万元的保额,充分发挥了保险这一“和谐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花了小钱、保了大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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