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农合筹资标准增到390元 外来人员可参保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28日讯(记者 林天真)明年起,晋江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到390元,其中个人缴费增加到70元。各种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都有提高,补偿起付线和分段线也有相应调整。
晋江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晋江市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正式启动2013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个人缴费部分增加到70元
根据《办法》,2013年度晋江新农合筹资标准从310元/人增加到390元/人。其中,新农合统筹基金380元/人,晋江市政府另出资10元/人为全市参合群众购买新农合附加意外险。个人缴费部分从50元/人增加到70元/人,镇(街道)补助10元/人,省、泉州市和晋江市财政则补助310元/人。
如何申请
除一些特殊对象外,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在今年12月1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缴交个人参合费,应整户一次性登记参合。参加2013年度新农合的参合人享受医疗费用结报补偿和附加意外险理赔的有效期限为1年,就医和发生意外事故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持居住证,外来人员也可参保
除晋江市户籍的居民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享受公费医疗等其他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与本市居民相同,外来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也是70元/人,余额由晋江市本级财政补足。
如何申请
持证人员可携带《晋江市居住证》、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和医保等相关证明到所在工作单位登记并缴纳参合费用;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可直接到所在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外出务工人员的参合缴费时间将延长至2013年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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