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将进一步统筹优化教育资源 布局应符合就近走读
常住人口外来人口数量 新区学校建设都应考虑 泉州市将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取向,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网点布局应符合学生就近走读入学,并结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核算基础教育设施的学位需求。新城区学校建设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人口数量(包括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标准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规模办学效益等因素来确定。 幼托(幼儿园)配置标准:每千人30座计,每班容纳30座。每1万人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置1所幼儿园,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服务半径100—300米。其中,每2万—3万人布局建设1所公办性质幼儿园, 2—3个社区合设一所幼托所。 小学配置标准:每千人70座计,每班容纳45座。每2万人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置1所6个年段36班、学生1620人的小学,服务半径500—1000米。 初中配置标准:每千人40座计,每班容纳50座。每4万人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置1所3个年段36班、学生1800人初中,服务半径1000—1500米。 普通高中配置标准:每千人19座计,每班容纳50座。每8万人居住人口区域内设置1所3个年段36班、学生1800人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不超过3000人),服务半径1500—2000米,也可多个区域合设普通高中。 分流老城区生源 试点建教育集团 泉州市将持续推进老城区的扩容增量和教育资源整合,合理分流生源,缓解老城区学校办学压力。泉州市将多方扩大校园用地面积和增加校舍建筑,学校在完成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招生任务后,严格控制区域外招生数量。 同时,泉州市将加快实施名校(名园)跨县区、跨不同所有制组建教育集团的试点,财政予以名校集团一定的经费投入。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市级名校品牌的输出管理,其所在区负责建设、提供编制和经费。适当增加一校两区和教育集团牵头学校的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职数。扶持和规范中心市区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民办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等纳入统一规划和管理,指标计划实行单列。对民办中高职学校培养泉州市紧缺技能型人才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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