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闽南农村旧风俗较多,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以村规民约形成约束力,破除陈规陋习 一纸村规民约 民俗化奢为简 东南网12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刘晓军 通讯员 侯锦超 陈鑫炜)12月4日,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两公里环村路的50个音箱放着轻音乐,村民们陶醉其中。“建设音箱所需的5万元,就是我们从简办民俗活动中省下来的。”村主任吴端亮说。 作为闽南地区的一个传统乡村,诗南村旧俗多,许多人大宴宾客,不甘人后,攀比之风日盛。吴端亮说,村里主要民俗活动有巡境日、佛诞、嫁女和丧事。如佛诞全年共10个,其中全村参与的有4个,每次操办每户少说要花三四千元,一些村民摆上二三十桌酒席,龙虾、中华烟、名酒样样少不了,花费要两三万元。 村老人会会长吴天真说,村里嫁女要挑着糖果饼干,挨家挨户分发,丧事要发肥皂、雨伞等,浪费很严重。为了改变村里大操大办的风气,2012年,该村对民俗活动进行大刀阔斧改革,制定村规民约,将巡境日变成民俗文化节,以民俗活动代替大吃大喝,规定全村佛诞活动一年只能请客一次,婚事少发喜糖,丧事只回礼一条毛巾。 改革瞄准村里千百年不变的习俗,难度不小。村委会和老人会商量,将新风新俗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形成村民共识,并发放给全村4000多名村民。“这样村民可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一碗水端平,大家心里就不会有疙瘩。”吴天真说。 新规出来后,吴天真正好过60大寿。他与家人商量后,决定一切从简,将省下来的10万元捐给村里慈善事业。此风一开,村民们纷纷跟进,村民罗加德的儿子结婚,省下1万元捐给村里;村民罗锦发的孙子办满月酒,省下2000元捐给村里。据统计,村民最高捐款额为20万元,捐款一两百元的村民更是为数众多。目前,村里将省下的200多万元成立了慈善基金和奖教奖学基金。此外,村里还拿出部分资金,改善村居环境。 吴端亮说,开始时一些村民不遵守规定,村民自发监督,老人会也出面制止,通过村民自治的力量,效果反而比村委会出面更好。 目前,诗南村已成为码头镇移风易俗的一个样本。近日全镇发出倡议书,把婚丧嫁娶日、红白喜事日变成公益活动日,破除大操大办的陋俗。 记者点评>>> 村规民约,助力乡村治理 □赵锦飞 对于闽南农村一些根深蒂固的旧风俗,诗南村采取的是一种温和方式,用村规民约来逐步改变村民的观念。两年多来,通过村民的自治力量,村里将移风易俗省下来的钱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已成为南安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农村移风易俗,并非小事,关系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它也并非易事,旧风俗根深蒂固,改变殊为不易。关键是要找到村民信服的契合点,这样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村规民约植入了乡土伦理,有契约性和自律性,容易成为大家的一种共识,村民乐于接受。如周宁的鲤鱼溪,数百年来,浦源人依靠村规民约,执着守护着这一溪锦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对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观察的样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乡规民约,凝聚了村民的共识,利用村民自治的力量,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有效推动乡村治理前行。诗南村的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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