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中街道设立调解组织体系 物业管理有纠纷 家门口就可调解 本报讯(记者 赵轲)中心市区大多数小区都由物业公司处理日常事务,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为让辖区居民过上舒心生活,鲤城区鲤中街道率先在物业管理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建立起街道、社区两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体系。 具体操作方面,鲤中街道依托司法所,在街道设立物业调处中心,负责物业纠纷调解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在各社区分设物业纠纷调解小组,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调解本社区的物业纠纷,若本级无法调解的纠纷及时上报街道物业调处中心。街道确定了四类调解类型: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其他适合调解的物业纠纷,调解程序按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原则,由社区调解小组、街道调处中心分别进行调解。 几个月前,市民黄某到温陵路某小区会友,两人在小区入门处的一栋楼下聊天时,五楼游泳池外围围栏安装的玻璃突然坠落。黄某后脑被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黄某家属与小区物业公司因赔偿金问题产生纠纷。为使矛盾尽快化解,鲤城区各相关部门与鲤中街道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一起成立调解小组,对双方矛盾进行调解,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劝导,最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 成立物业调解机构只是鲤中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部分。近年来,鲤中街道还成立了城管执法分队调解机构、司法驻所(派出所)调解机构、行业协会调解机构,对不同领域的纠纷进行第一时间干预,将矛盾以最快速度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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