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所公办园招生 20日前公布条件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 蔡国清)日前,《丰泽区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今秋该区共有10所公办幼儿园招生,鉴于区金凤屿幼儿园、丰泽机关幼儿园东海分园正在装修,招生具体时间视装修进度完成情况另行公布。
丰泽区各幼儿园2015年秋季学期招收年满3周岁(2011年9月1日― 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各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关系必须是2015年3月1日前落户在丰泽区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必须提供户籍证明、计生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其中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必须和实际居住地相符并符合各公办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条件。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必须于3月20日之前在幼儿园网站公布。各幼儿园将严格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招收,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30人以内;不得违规招收不满3周岁的幼儿入学。
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以街道为片区,优先招收周边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法,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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