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积极服务企业用工
组队赴贵阳重庆开展用工推介、校企合作等交流活动
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一企业举行年会时,请员工们“吃大餐”。
本报讯 (记者 游怡冰)为做好泉州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近日,泉州市政府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以及洛江区、石狮市、南安市等地,带领泉州市约20家知名企业负责人,前往贵阳市、重庆市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
此次活动内容包括泉州用工环境推介、校企合作对接洽谈、召开泉企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交流活动等。泉州晚报记者随团采访,感受当前泉企用工形势、中西部地区发展及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情况。
据悉,多年来,泉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多渠道多形式搭建用工服务对接平台,出台了一系列吸引外来务工人员、促进本地居民充分就业的优惠政策,持续做深做细用工服务文章,为泉州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节后是泉州市企业用工最集中的时期,为加强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泉州市组织此次活动,并在活动中联合当地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展现泉州市多措并举、用心用力、服务企业用工的做法成效,为泉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用工环境。
创业乐园泉州造 筑金巢引凤来栖
这是一片创业的热土,无数新泉州人的梦想在此变成现实。
手握国家级“金改区”和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红利,泉州经济总量已连续16年居福建省首位。成绩的取得,同样离不开新泉州人的努力。
筑金巢,方引凤来栖。近年来,泉州积极营造更为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强化用工保障,做细服务文章,出台多份吸引外来务工人员、促进充分就业的优惠政策,推进外来人口享受同城待遇。系列利好推动下,无数新泉州人在此落地生根,以优异的发展成绩与泉州共荣。
□本报记者 游怡冰/文 陈起拓/图
泉州市大力推进来泉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多重机遇叠加 中国唯一“海丝先行区”
来到泉州,最先享受到的就是良好的空气环境。近日,一份腾讯“2014年城市空气质量年报”在网络热传,在“最优榜”中,泉州名列全国第九,是福建唯一入选的城市。
不仅宜居,泉州还是一座宜业宜游的城市。近期,泉州以优异成绩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我国对一座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最高综合性褒奖。泉州还是我国唯一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将在项目运作、经贸拓展、文化交流等领域大力先行先试,力争在“新丝路”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
同时,泉州是经济大市、人口大市,十八大以来相继获批国家级“金改区”和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泉州也是千年历史文化名城,早在1991年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海丝”起点,2013年8月又成功当选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这些称号,代表着泉州是一座宜居宜业的城市。
一系列机遇叠加,推动泉州经济立于发展鳌头。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泉州积极推动“支持企业全方位创新”专项行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去年,泉州地区生产总值再次摘下全省十六连冠,工业增加值突破3000亿元。2015年,泉州经济发展良好态势仍在延续,根据最新数字,今年1月泉州经济运行开局平稳,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
良好的经济发展大环境,才能保障创业发展的稳定性。近年来,泉州紧紧抓住民生为本这条主线,突出服务“二次创业”这个主题,注重发挥非公经济较为发达的优势,立足于发展生产,增加就业岗位,各级党委、政府多措并举服务企业用工,全力帮扶企业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服务来泉务工人员,大力解决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
劳动环境提升 更多新泉州人成创业者
较为优厚的待遇以及良好的保障,成为近年来务工人员纷纷选择泉州的关键。
近年来,泉州市政府先后出台《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规定》、《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的承诺》、《泉州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全省率先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让外来工享有24项市民待遇,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2014年,泉州各级人社部门在省内外共举办342场劳务招聘活动,新引进3.75万名劳动力。
与此同时,泉州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扶持来泉务工人员创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努力改善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扶持更多来泉务工人员成为创业者。
泉州也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近年来,大力推进来泉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建立1个国家级、9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省级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和1个国家级、3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今年,全市计划举办100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0万个。同时,开展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举办“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送信息、送岗位、送政策”等活动,面向大中专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会30场,提供就业岗位1万个,帮助就业重点及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维护合法权益 形成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为切实维护来泉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泉州市已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形式、运转有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在加强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方面,以小微企业为重点,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在鲤城区、南安市开展福建省劳动就业用工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同时,不断完善由政府方(人社局、经贸委)、职工方(总工会)和企业方(工商联、企联)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开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和新一轮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在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上,泉州及时公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400个工种(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首次发布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等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制度,全市普遍推行“两金三制”,即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实行欠薪举报奖励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欠薪问题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确保来泉务工人员不因企业欠薪而蒙受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泉州市积极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多措并举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民工返乡过年“包动车”活动,在全省率先把外来工、农民工纳入职工医疗互助救助范围,近三年累计组织161.7万名职工参加,22453名职工受益。文化广播新闻出版部门免费开放公益性文化场所,全市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均免费对农民工开放,为农民工提供文化阵地,构建适应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服务体系。
保障不断升级 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近年来,泉州不断扩大来泉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2014年,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增加37万人次,新增人员大部分为来泉务工人员。
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泉州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为来泉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的接续提供保障。2014年,企业职工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至1980.58元,月人均增加201.0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达94.4%,位居全省首位。
在医疗保险方面,泉州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患病报销达到封顶线之后,可再享受最高赔付20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泉州切实做好来泉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与异地就医等事务,确保来泉务工人员参保后的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安监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时,把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高危行业为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作为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来泉务工人员在发生事故或受到伤害后能获得应有的经济赔偿。
此外,泉州积极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外来工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积极促进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并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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